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6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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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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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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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情况和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他们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翔业集团订立:(1)《土地租赁合同一一飞行区》、《租赁合同一一房屋构筑物》、《土地租赁合同一含南区道路、绿地和配套用地》、《土地租赁合同一一南区货站区》和《停车场租赁合同》,除《土地租赁合同一一南区货站》的租赁期为2019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外,其他合同租赁期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租金总额为6,148.4万元。期限满后,根据当时市场价格等因素,本着公平互惠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租金水平。具体信息如下:具体信息如下:1)房屋构筑物租赁:本租赁期内租金总额为1,311.42万元(含消防救援中心(一期),消防救援中心(二期),急救中心大楼(西半部分),供水值班房和西大门安检室)。2)土地租赁:本年租金总额合计为4,836.98万元。其中:南区道路租金为106.66万元(含T3南区道路、安检驻地前道路、1#停车场前道路和国内货站区东侧道路、T4候机楼西侧站前道路、T4候机楼东侧站前道路),绿地租金为17.12万元(含翔远三路延伸段西侧绿地、金尚路进场段西侧绿地、金尚路进场段东侧绿地、贵宾室前绿地、公司办公区上方绿地和急救中心前绿地),飞行区租金为2,719.90万元(含T3飞行区、北区围场、消防救援中心通往厦航机坪道路、内场加油站、远机位摆渡车停放区和新气象观测场地块(老场务站)、机坪东扩一段、二段、T4站坪、滑行道及配套设施、T4次降下滑台和Z5站坪新扩板箱仓库区域),配套用地租金为456.08万元(含原污水处理站〈检验检疫〉、中心机械厂〈原动力站〉、南区供水站、北区航空垃圾转运楼和航空污水处理站),停车场租金为593.47万元(含1#停车场、T3的士停车场、东停车场、T4停车场〈二期〉和T4停车场〈三期〉),T4市政配套资产相关土地(包含T4停车场一期、匝道桥和站前道路),年租金为40.98万元,南区货站区土地902.77万元。
(2)《房产租赁补充协议一一旧消防救援中心楼》,本公司租赁翔业集团旧消防救援中心楼,面积1920.44平方米,作为公司飞行区管理配套用房,合同自2010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期限为20年,全部租金394.53万元,年租金19.73万元。
(3)《运行指挥中心业务楼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翔业集团运行指挥中心业务楼,面积为9,321.40平方米,作为办公、候机等用途,合同自2012年5月1日起至2032年4月30日,期限为20年,一次性支付租金共计4,085.20万元,年租金为204.26万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翔空运货服(厦门)有限公司与翔业集团签订《特运库土地租赁协议》,用于作为货站配套设施危险品仓库建设用地,租赁面积1782.57平方米,合同期限2007年12月1日至2033年08月31日,全部租金501万元。
(5)签订《法律事务服务协议》、《人事代理服务协议》、《网络服务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每季度按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合同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期限永续。
(6)订立《供电协议》和《供水协议》,由本公司垫付翔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在厦门机场内耗用的水电费并收取水电服务费,于2008年7月1日生效,期限永续。
2.公司与兆翔科技签订《厦门机场候机楼设备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暂估1,314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考核结算,合同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兆翔科技签订《2024年厦门机场候机楼民航弱电及民航机电专业系统设备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暂估1,628.47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考核结算,合同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公司与兆翔置业签订:(1)《代建协议》,本公司将委托兆翔置业代建各项基建、维修改造工程,代建管理费参照厦门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代建费有关规定标准计取。(2)签订《租赁合同》,向其承租汇通中心一、二层部分场所,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标准结算,租赁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3)签订《租赁合同》,向其承租机场北区B07地块,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标准结算,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公司与佰翔酒店集团订立《呼叫中心服务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每月度按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到期无异议自动延续。
5.公司与厦门花园签订《不正常航班餐饮配送协议》,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
6.公司与兆翔物业签订:(1)《厦门机场T3、T4候机楼设备运行维保合同》合同金额暂定1,65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考核结算,合同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厦门机场物业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暂定金额717.7万,委托其对厦门机场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进行管理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每月度按实际服务量进行结算,合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7.公司与万翔网商及其子公司签订《物资设备采购代理协议》及《购销合同》,公司委托万翔网商或其子公司代理招标并进行设备及物资采购。合同期限从2009年开始,无异议自动顺延,按照实际中标情况进行采购结算。
8.公司与机场建设签订《建设服务与审核委托服务合同》,委托其对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提供建设服务与审核,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及支付。
9. 公司与联营单位民航凯亚订立:《厦门机场离港系统维保合同》,委托民航凯亚对我司的离港系统进行维修维护,维保费采取流量计费方式,以结算期间的出港值机人次和配载架次分别与其标准单价的积的合计数作为结算期间的维保费。标准单价如下:1)出港旅客和国际出港旅客(由与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离港使用合同》的航空公司承运):0.25元/人次;2)配载:5元/架次。合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0.公司与佰翔空厨签订:《厦门佰翔空厨食品有限公司安检护卫人员聘用协议书》,相关劳务费用每年参照协议书标准按实结算。
11.公司与兆翔广告签订《广告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约定特许经营权费包括固定部分特许经营权费及变动部分特许经营权费,变动部分特许经营权费按照兆翔广告相关的营业收入进行提成。合同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25日。
12. 公司与元翔集团签订元翔空运(国内)货站房产租赁协议,租赁房产的租赁期为五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年租金为人民币292万元。
13. 公司与福建快线及其子公司订立:(1)《T3-T4双楼运行车辆摆渡车接驳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每月按照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合同金额暂定230万元,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与厦门快线签订《租赁合同》,其向公司承租T4候机楼到达厅14#、15#、16#、17#、18#共5个商务柜台,及办公房产租赁,租金按合同约定标准结算,合同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
14. 公司与财务公司2023年5月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授信服务、票据业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入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20%原则确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三年。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翔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1.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执行政府指令性价格;
2.没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3.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4.对物资设备采购等偶然发生的服务,按照实际发生的中标价格计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政府指导价格、公开市场价格和招标价格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承租资产场地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使得公司管理更加专业化,更加专注于保障航空生产运行,使公司可以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及提升服务品质。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政府指导价格、公开市场价格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出租资产场地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此类关联交易属于在厦门机场范畴从事航空等经营业务所必须发生的交易,交易价格为公开市场价格,同时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作价原则和标准都遵循民航总局关于民用机场收费标准文件、批文、行业收费标准和市场公开定价原则,作价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收入及利润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24-015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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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所列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临2024-00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在厦门威斯汀酒店三楼鼓多功能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五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朱昭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16,93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4-011)。
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90万元和29.8万元。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90万元和29.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1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24-013)。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朱昭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4-014)。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朱昭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取得并查阅了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财务及风险管理报告等资料,并出具《厦门翔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制定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15)。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独立董事需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对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如下:由每人6万元/年(含税)调整至每人10万元/年(含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自2024 年5月1日起执行。
2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工作变动原因,汪晓林先生、邱怀东先生、蒋中祥先生、黄晓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小刚先生、林丽群女士、苏艳华女士、林双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董事候选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厦门机场T4候机楼一楼东侧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16)。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小刚先生,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兼厦门火炬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现任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林丽群女士,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苏艳华女士,1974年出生,无党派人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曾任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筹划部副总经理,元翔国际航空港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部总经理、元翔国际航空港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双枝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本公司运行指挥中心副主任、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副经理、本公司安全质量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4-016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机场T4候机楼一楼东侧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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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13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均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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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一11:30
2、登记地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5日上午11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92-5706078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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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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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临2024-012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厦门空港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益民,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宝娟,2011年3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芳,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益民、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宝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与上期一致。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9.80万元,与上期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