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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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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简称:中国石油 于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857;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8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季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 本公司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兼总裁黄永章先生、财务总监王华先生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1.1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2.3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不适用。

1.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本期净利润为人民币512.83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本期净利润为人民币512.81亿元,差异为人民币0.02亿元;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6,806.14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6,808.60亿元,差异为人民币2.46亿元。本集团的准则差异主要是由于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产生。本公司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二、股东信息

2.1 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

(3)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持有291,518,000股H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份。

2.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2.3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不适用。

2.4 本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三、业绩回顾

2024年第一季度,世界经济增长温和改善,中国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市场信心不断增强,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同期增长5.3%。国际油价震荡上行,北海布伦特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83.16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81.17美元/桶上涨2.5%;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77.01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75.97美元/桶上涨1.4%。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保持增长,天然气市场需求延续较快增长态势。

本集团坚持“创新、资源、市场、国际化、绿色低碳”五大发展战略,统筹生产经营、安全环保、提质增效、改革创新和绿色转型,持续优化生产运行和产品结构,大力加强市场营销,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油气两大产业链安全平稳高效运行,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保持快速发展势头,经营业绩稳步增长,财务状况健康良好。2024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原油平均实现价格75.41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75.98美元/桶下降0.8%;国内天然气平均销售价格9.38美元/千立方英尺,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121.8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7,324.71亿元增长10.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56.8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36.24亿元增长4.7%,主要由于成品油、天然气、化工品等产品国内销量增加以及提质增效工作深入推进。

油气和新能源业务坚持稳油增气,持续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不断优化海外油气资产结构;加强成本费用管控,不断提高成本竞争力;推动风光发电、地热、氢能等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2024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实现油气当量产量463.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452.0百万桶增长2.6%,其中国内油气当量产量413.0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402.6百万桶增长2.6%;海外油气当量产量50.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49.4百万桶增长2.6%。油气和新能源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429.6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09.96亿元增长4.8%,主要由于国内天然气产销量增加。单位油气操作成本10.38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10.57美元/桶下降1.8%。

油气和新能源业务主要数据

注:原油按1吨=7.389桶,天然气按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坚持绿色化、智能化方向,持续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生产运行组织,确保生产装置安全、平稳、长周期、优化运行,努力提高装置加工负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炼油特色高效产品和化工新产品、新材料。2024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加工原油353.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326.9百万桶增长8.2%;生产成品油3,048.2万吨,比上年同期的2,775.4万吨增长9.8%;生产乙烯227.0万吨,比上年同期的200.0万吨增长13.5%;化工产品商品量990.8万吨,比上年同期的849.1万吨增长16.7%。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81.1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84.70亿元下降4.2%,其中炼油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69.7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3.96亿元减少人民币24.26亿元,主要由于炼油产品毛利收窄;化工业务经营利润人民币11.4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经营亏损人民币9.26亿元扭亏增利人民币20.71亿元,主要由于化工产品销量增加以及广东石化扭亏增利。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主要数据

注:原油按1吨=7.389桶换算

销售业务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强化市场分析研判,加强产销衔接,确保产业链高效运行,持续加大市场营销力度,不断优化网络布局,加强高端高效市场开发,努力提升营销质量。2024年第一季度,本集团销售成品油3,925.8万吨,比上年同期的3,757.5万吨增长4.5%,其中国内销售成品油2,854.5万吨,比上年同期的2,729.0万吨增长4.6%。销售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67.6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81.56亿元减少人民币13.93亿元,主要由于国际贸易业务利润减少。

销售业务主要数据

天然气销售业务持续优化进口气资源池结构,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大力开拓高端高效市场,努力增加直供直销客户和终端市场销售比例,持续提升销售量效。2024年第一季度,本集团销售天然气833.69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730.08亿立方米增长14.2%,其中国内销售天然气671.02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623.92亿立方米增长7.5%。天然气销售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23.1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01.36亿元增加人民币21.80亿元,主要由于天然气销量增加以及进口气采购成本降低。

四、其他提醒事项

不适用。

五、季度财务报表

5.1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季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资产负债表

2.资产负债表(续)

3.合并利润表

4.利润表

5.合并现金流量表

6.现金流量表

5.2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之季度财务报表

1.合并综合收益表

2.合并财务状况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4.分部财务信息

5.3 审计意见类型及审计报告

不适用。

承董事会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戴厚良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戴厚良先生担任董事长,由侯启军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由段良伟先生及谢军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由黄永章先生、任立新先生及张道伟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蔡金勇先生、蒋小明先生、张来斌先生、熊璐珊女士及何敬麟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季度报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24-0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9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