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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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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94版)

说明:

财务报告定性缺陷是指出现一项或多项内控缺陷,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公允性。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控制流程在执行层面存在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所导致的风险事项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已及时下发一般控制缺陷整改通知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验收,审核验收结果表明,公司已对存在的一般控制缺陷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控制措施。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个别控制流程在设计层面和执行层面存在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所导致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已及时下发一般控制缺陷整改通知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验收,审核验收结果表明,公司已对存在的一般控制缺陷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控制措施。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及时下发一般控制缺陷整改通知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落实。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整改情况的审核验收结果表明,公司已经对上一年度存在的一般控制缺陷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控制措施,且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严格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运作,公司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职能明确、责权明晰、按责履职。将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作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管理目标,以加强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强化控制效果为核心,以实现合规经营为目标,动态优化了业务流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了公司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应对能力。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4年,公司将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全面梳理和动态优化公司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及其相应的内控管理机制,确保公司整体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各项内控措施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切实防范各类经营管理风险;进一步整合优化内控、风险与合规管理的相关措施,构建相互融合、协同高效的内控监管制度体系;加大对公司内控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正萍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0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募集资金相关规定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2021年5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56 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6,368,913 股,发行价格为46.00元/股,募集资金2,592,969,998.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7,899,562.0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1年6月1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2-00035号。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2022年6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62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168,141股,发行价格为 51.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29,999,969.18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43,881.0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058,556,088.1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2-00060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3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5,636.8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及募投项目终止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330.98万元);另外,本公司收到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合计542.5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累计金额合计253,174.08万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0,771.37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253,174.08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及募投项目终止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330.98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税金50.89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087.91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652.8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5,695.19万元(含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货款汇入募投账户42.30万元)。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3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02,594.95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税金178.62万元;收回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6,000.00万元,收回现金管理60,387.07万元;另外,本公司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合计8,068.4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合计346,207.45万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112.18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6,207.45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199,612.93万元;另外支付发行费用税金406.98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10,366.07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9,994.3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69,994.3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6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最近一次修订于2023年10月28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2022年7月14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分别与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金康赛力斯新能源汽车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及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中金公司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也分别与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金康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赛力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金康赛力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赛力斯新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金康赛力斯新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重庆赛力斯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合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四、(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以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1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4《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SERES 智能网联新能源系列车型开发及产品技术升级项目成果应用于公司产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营销渠道建设项目成果主要服务于公司的新产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电动化车型开发及产品平台技术升级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 工厂智能化升级与电驱产线建设项目技术改造主要是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和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其中,汽车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汽车零部件总成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3)用户中心建设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情况详见于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2023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情况详见于公司2023年10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SERES智能网联新能源系列车型开发及产品技术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8,873.4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2023年9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1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公司拟聚焦SERES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集中资源打造精品,加大整车产品的开发投入,优先开发四款智能网联新能源车型,快速抢占市场,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SERES智能网联新能源系列车型开发及产品技术升级项目”的子项目“动力技术升级”的募集资金2.27亿元变更为投入子项目“SERES智能网联新能源系列车型开发项目”。

上述情况详见于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2、2021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公司与国际领先的ICT企业共创智能电动汽车高端品牌,双方联合打造的智能电动汽车产品赛力斯华为智选SF5已进入双方线上线下渠道联合销售,开创了车企营销模式的新纪元,随着双方合作进一步深化,公司营销模式发生变化,公司拟减少直营店建设投入;同时,为满足新业务需求,并增加在提升物流能力、服务培训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为消费者提供更贴心、便捷的服务,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子项目“线下店网投入”的具体投入安排进行调整。

上述情况详见于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3、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14,457.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同意调整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用户中心建设项目”的“场地装修”为“场地租赁及维护”,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23年8月,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已完成公司官网升级、APP+C端触点功能改造,以及CMS内容管理平台、DMA线索管理平台的开发,为客户提供全域数字化服务,高效赋能终端网络,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在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租赁了自营旗舰用户中心配套物流仓,提升了公司在物流、服务培训建设等方面的能力,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线上云网开发,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要支出的技术人工成本等费用开支不属于资本性支出,因此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并达到了“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原定目标。通过前述方式,公司以较低的成本达到了原定线上云网开发项目的目标效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线下店网开发方面,公司原计划购买物业建设物流仓,后出于经济性考虑、以及快速增长的物流仓业务需求,公司改为以更灵活、经济、建设周期更短的租赁方式在各主要交付城市运营物流仓。因前述相关资金投入方式与原定募投项目规划不同,且不属于资本性支出,因此未使用募集资金。通过租赁方式,公司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了物流仓库的运营,达到原定目标效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将本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用于公司渠道建设等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用户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购买物业建设用户中心,因此其子项目“场地装修”未包含场地租赁费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调整“用户中心建设项目”的“场地装修”为“场地租赁及维护”,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2023年9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2021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2021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 2022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4.2022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2021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扣除了部分承销费和保荐费。

注2:此处列示 14,457.50万元为“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资金永久补流部分;除此之外,“SERBS智能网联新能源系列车型开发及产品技术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8,873.48 万元已包含在“SERES智能网联新能源系列车型开发及产品技术升级项目”的“调整后投资总额”中,两者合计为 23,330.98 万元。

附表2:

2021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附表3:

2022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4:

2022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1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264.6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2,361.35万元,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计提减值损失说明如下:

1、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根据信用风险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264.60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613.86万元。

2、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169.27万元。

3、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3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48.24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7,620.30万元。

4、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2023年末公司对持有的泸州容大智能变速器有限公司与商誉有关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因燃油汽车市场影响,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未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有所降低,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809.68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计提减值损失50,625.9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3,435.24万元,本期计提减值损失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73%。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4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自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6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62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168,141股(以下简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51.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9,999,969.1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43,881.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058,556,088.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60号)。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并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约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22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计划如下:

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用户中心建设项目”的“场地装修”调整为“场地租赁及维护”,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公司本次增加控股子公司重庆赛力斯凤凰智创科技有限公司为“电动化车型开发及产品平台技术升级项目”实施主体,是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电动化车型开发及产品平台技术升级项目”。具体借款利率将根据借款使用和资金到位时间,按照不低于当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赛力斯凤凰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D9PYY39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2,22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高新区曾家镇兴祥路13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影响

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增加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议案》。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需求,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赛力斯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赛力斯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会上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如有)、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人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股东可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湖路7号

3、联系人:马成娟

4、联系电话:023-65179666

5、联系传真:023-65179777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7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1,716.4425万份予以注销。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9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0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日、在首次及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9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3,216名激励对象3,310.50万份股票期权;确定2022年9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776名激励对象289.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结果公告》,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2年10月26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3303.7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3,197人,行权价格为66.12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286.9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767人,行权价格为66.12元/份。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860.7157万份予以注销,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874.1575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716.4425万份予以注销。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

1、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及授予情况,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1、“新能源汽车销量”以公司年报披露的新能源汽车销量为准;

2、“公司营业收入”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营业收入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一)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做变更,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而离职或与公司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中满足等待期要求及考核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余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离职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前激励对象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综合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公司拟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1,716.442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4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其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期权共135.5550万份予以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4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对其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期权共6.8850万份予以注销。同时,由于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就2022年激励计划中在职激励对象,公司拟注销2,74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1,454.6475万份;公司拟注销67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119.3550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2022年激励计划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