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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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反对):公司两位独立董事在没有进行充分核实和确认的情况下贸然否定了普华永道关于工程建设的报告,没有勤勉尽责。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弃权):我认为,公司关于财务部分的内部控制同样存在缺陷,因此,我不确认该份报告是否充分、客观地体现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吕啸(反对):内部控制自我评报告第一部分。建筑工程项目上就有价格虚高和偷工减料的问题,这些费用是否已追回,是否已调账,没有明确说明。该问题是由普华永道在调查中发现,而非自我发现。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弃权):根据普华永道关于工程建设的报告中显示,上海项目(主要由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存在工程造价不合理的情形,因此该份报告未能充分反映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弃权):根据普华永道关于工程建设的报告中显示,上海项目和丹阳项目均存在工程造价不合理的情形。目前,尚未进行充分核实,因此对2023年财务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暂时无法认定。
吕啸(弃权):对于工程项目价格的差异尚未核实,因此2023年财务报表不能确定完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弃权):根据普华永道关于工程建设的报告中显示,公司在关联交易、工程造价、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诸多尚待进行核实的内容,因此无法确定年报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吕啸(弃权):对于工程项目价格的差异尚未核实,因此2023年财务报表不能确定完善。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反对):根据普华永道关于工程建设的报告显示,公司在过往年度的经营中存在诸多问题,但年审会计师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因此我认为,公司年审会计师并未勤勉尽责。
吕啸(弃权):普华永道报告中所发现的问题应该在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中发现,而往年年度报告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2023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财务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Jürgen V?hringer、丁福如、吕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反对):综合前述几项议案的意见,我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过往年度的审计中并未充分勤勉尽责。因此反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会计审计机构。
吕啸(弃权):会计师事务所应通过选聘制度甄选。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拟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
Jürgen V?hringer(反对):我无法保证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样无法保证2024年一季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吕啸(弃权):2023年年报数据存疑,因此2024年一季度报告无法判断。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4-009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拟自2023年度提前执行该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3年度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4-010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鉴于2023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24,184,331.50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3,868,765.34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3,849,801.16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6,820,150.46元。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有关利润分配的总体原则是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鉴于2023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4-012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 审议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机构分别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4-013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为2024年度担保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在具体担保协议签署时提供相关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中被担保人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菲林格尔智能家居(上海)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计划总额(含本次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公司董事会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上述情况,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融资能力,更好地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和支持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顺利推进融资计划和提高整体决策效率(如银行贷款、供应商账期结算等),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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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前期计划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不占用本期担保计划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计划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2)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
(3)上述担保计划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4)上述担保用于各被担保人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和融资需要等,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根据各被担保人实际情况及各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确定。
(5)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具体担保协议签署时提供相关反担保。
(6)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业务情况作出的预计,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确定具体被担保人(含授权期限内新增、新设)的实际担保额度、在同一类别被担保主体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担保计划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6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3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注: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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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4-015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根据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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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7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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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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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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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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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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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4-016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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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公司将另行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6,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菲林格尔控股有限公司、ASIA PACIFIC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巴马俪全饮料有限公司、上海多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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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传真登记: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2024年5月17日上午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证券事务部,邮编:201414。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俞志豪、董天顺
联系电话:021-67192899;
传真:021-67192415(分机号311);
邮箱:zqswb@vohringer.com。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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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4-011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Jürgen V?hringer、丁福如、吕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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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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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新发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新发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福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上海新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健身休闲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食品销售;游艺娱乐活动;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洗浴服务;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4,171】万元,净资产【1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37】万元,实现净利润【-59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二)上海新发展圣淘沙大酒店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新发展圣淘沙大酒店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福如
注册资本:2.5亿元
主要股东:上海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73.92%,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0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洗浴服务;足浴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台球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洗烫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59,089】万元,净资产【27,09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46】万元,实现净利润【35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上海新发展大酒店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新发展大酒店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福如
注册资本:10,988万美元
主要股东: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6.36%,AISA PACIFIC GROUP(S) PET LTD持3.64%。
经营范围:在普陀区长风地区2号地块内从事酒店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音乐茶座、音乐餐厅,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包括客房经营管理、中西餐饮、美容美发、桑拿、SPA、游泳池、健身房、酒吧、KTV、卖品部,会展服务,商务中心,工艺品(文物除外)零售,停车场(库)经营管理,卷烟、雪茄烟的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63,976】万元,净资产【-15,89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5】万元,实现净利润【-4,53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四)菲林格尔控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V?hringer Holdings GmbH.
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万欧元
主要股东:V?hringer Familien GmbH & Co. KG持股100%。
经营范围:控制和管理在其他公司所持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128,013,110】欧元,净资产【127,212,192】欧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2,656】欧元,实现净利润【1,084,680】欧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Jürgen V?hringer任管理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四)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五)V?hringer GmbH & Co.KG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V?hringer GmbH & Co.KG
性质: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注册资本:150万欧元
主要股东:有限责任合伙人菲林格尔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出资金额为1,500, 000欧元,无限责任合伙人为菲林格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用木材、塑料、铝和复合材料制造面板和部件,用于房车、家具、展览业等相关行业。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102,011,123】欧元,净资产【64,195,473】欧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53,704】欧元,实现净利润【20,153,252】欧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六)广西巴马俪全饮料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巴马俪全饮料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文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主要股东:上海新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9,124】万元,净资产【-6,46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38】万元,实现净利润【26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七)上海万枫酒店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万枫酒店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连锋
注册资本:281.8597万美元
主要股东:ASIA PACIFIC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股100%。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旅馆,停车场(库)经营,物业管理,健身服务,足浴,美容店,会务服务,日用百货、工艺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批发、进出口,食品流通(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9,390】万元,净资产【1,84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91】万元,实现净利润【1,68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八)上海奉贤正阳置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奉贤正阳置业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股东:上海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末总资产【78,498】万元,净资产【36,91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013】万元,实现净利润【20,1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6.3条第(三)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有国家指导价格的,按照国家指导价格确定;没有国家指导价格的,以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为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加成合理的利润确定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酒店住宿和会务服务因办公招待等因素仍会有持续的采购需求,交易金额预计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与德国菲林格尔控股有限公司的咨询服务合同目前仍在执行中。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考虑到上述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且交易涉及金额较小,因此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资产及业务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4-014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金融产品。
● 投资金额:授权额度为单笔5亿元以下,同时累计最高余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金融产品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拟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金融产品。授权额度为单笔5亿元以下,同时累计最高余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审议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公司投资金融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投资金融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