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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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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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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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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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中国能建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8,700,652,122股,其中A股18,121,768,122股,H股578,884,000股。2023年12月,因公司股价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为履行稳定股价的有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集团决定增持公司股票。2024年1月31日增持公司A股股份14,084,100股。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增持计划尚未完成,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2)。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并已扣除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数量。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4.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633,704,000股,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663,082,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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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方面
2024年一季度,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公司2024年工作会部署,大力践行《若干意见》、“1466”和“四新”能建战略,紧紧围绕“创新、绿色、数智、融合”核心发展理念,坚持把创新驱动转型、绿色低碳转型、数字智慧转型、共享融合转型“四大转型”作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要路径,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生产经营实现“开门红”。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新签合同额人民币3,677.6亿元,同比增长23.5%;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74.04亿元,同比增长1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4.81亿元,同比增长31.71%。
1.市场营销再创佳绩。
积极参与策划博鳌亚洲论坛系列活动,成功举办“创新、绿色、数智、融合”引领高质量发展分论坛,依托高端平台全方位融入国家战略、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推动能建全球化向全球化能建升级。一季度,实现境内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759.3亿元,同比增长25%。签署了新疆哈密一通道80万千瓦风电+20万千瓦光伏多能互补项目及配套500kV汇集站工程、湖北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山西忻州繁峙300MW/3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实现境外新签合同额人民币918.3亿元,同比增长19.4%;其中,“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25.1%。签署了印尼特里帕梯级水电站、墨西哥普埃布拉州306MW光伏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
2. 创新驱动持续强化。
打造新型储能原创技术策源地取得重要进展,压缩空气蓄能技术实现技术和产业突破,公司投建的世界首套300兆瓦级压气储能电站湖北应城示范工程一次并网成功,创造了单机功率、储能规模、转换效率等多项世界纪录,并成功入选国家发改委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300兆瓦压缩空气蓄能系统压缩机和膨胀机”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2023年度能源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积极推进全球首个竖井式重力储能工程化应用项目,并已纳入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清单;参与成立新型储能等5个央企创新联合体;自研的电芯产品福建厦门30GWh电化学储能电池一期5GWh生产线顺利推进。积极打造“绿色新材料”创新平台,所属企业中能建绿色建材公司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首批启航企业。大力推动新技术研发,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大型伞梯式陆基高空风力发电关键技术及装备”项目启动会暨实施方案论证会成功召开,标志着公司在高空风能颠覆式技术探索上迈出了坚实一步;“跨季节储能+地热低碳供能技术及应用项目”经鉴定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项目成果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岩土储能技术和含水层储能技术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地下人工硐室储气系统”等14个项目申报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3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完成2项重点研发项目验收;一季度获得专利授权552项,同比增长23.5%。
3. 绿色发展加速推进。
一季度,新能源与综合智慧能源实现营业收入296.1亿元,同比增长34.5%,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30.4%;投资47亿元,同比增长60.4%,新能源作为业绩增长第一引擎的作用充分彰显。取得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绿电制氢制氨综合示范项目、河南唐河祁振20万千瓦风储一体化等一批标志性项目。新技术示范项目有序推进,安徽绩溪高空风能发电新技术示范项目成功发电;甘肃酒泉300MW人工硐室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地下工程交通洞正在有序开挖;吉林松原绿色氢氨醇一体化新技术示范项目现场施工按计划推进,并成功入选国家发改委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
4. 数智发展实现新突破。
深化管理数字化,大力推进业财一体化等“四大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一体化平台G-PM系统功能模块全部上线,完成8家所属企业和6个统建系统的业财系统集成工作。搭建公司财务数据中台,汇集财务系统、外部工商、外部金融等数据,实现数据同源、数据共享。发挥数据资产价值,在开发司库系统功能模块基础上,实施集团司库画像、行业司库画像、财经分析、两金一资、应收应付穿透、国际经营、项目经营等专题场景可视化开发,推动财务与司库管理数智化。持续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制定2024年BIM规范编制计划及公司数字化案例和产品图谱,形成公司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战略地图。“东数西算”标志性项目有力推进,庆阳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中卫项目开发投资落地开工有序推进。
5. 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
组建中国能建城市“七网”融合产业研究院,全面打造具有能建特色的能源网、交通网、数字网、水网、生态网、产业网、文化网等城市“七网融合”、产业“四大融合”产品与模式。公司投资建设的全国首个高速公路全路域光储充一体化交能融合示范项目山东枣菏高速公路工程,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枣菏高速交能融合二期、京津塘交能融合等示范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积极探索洋山等“绿色生态零碳港”。上海总部综合一体化项目、北京能建大厦二期零碳智慧园区、浙江宁波划船未来社区项目、江苏无锡洗砚湖生态科技城、山东青岛李沧片区开发项目进展顺利,持续探索与打造行业融合发展新标杆。
(二)其他事项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不超过人民币148.50亿元资金,所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中能建哈密“光(热)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绿电示范项目、甘肃庆阳“东数西算”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零碳大数据产业园示范项目、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湖北应城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乌兹别克斯坦巴什和赞克尔迪风电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鉴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批复,并分别于2023年6月12日、2023年9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02号)、《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59号)。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相关问题及有关申请文件中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于2023年7月19日、2023年9月28日对外披露,于2024年4月16日更新为2023年度财务数据。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发布的有关公告。
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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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宋海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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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宋海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A股代码:601868 A股简称:中国能建 编号:临2024-022
H股代码:03996 H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2023年6月刊发的《有关建议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其他〈上市规则〉修订》咨询总结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发行人必须采用电子形式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在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登载有关公司通讯。结合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上述内容的修订已于2024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除附件所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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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代码:601868 A股简称:中国能建 编号:临2024-023
H股代码:03996 H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H股同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所属湖南省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线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购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88号、126号的部分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10,205.47万元,购买价格拟根据经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建集团)备案的评估值确定。
因资产管理公司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能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线材公司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本次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须予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标准。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中关连交易金额占市值百分比率高于0.1%的公告标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对该交易有关情况进行了披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将该H股披露事项同步公告(详见公司H股公告)。敬请投资者知悉。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A股代码:601868 A股简称:中国能建 编号:临2024-021
H股代码:03996 H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2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参与表决董事8名,其中宋海良董事长因公务委托马明伟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马明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65.92亿元,其中我方资本金合计出资约12.41亿元,持股8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威顿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8.16亿元,公司资本金出资约12.34亿元,持股7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湖南线材公司转让存续资产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所属湖南省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购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续资产,拟购买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10,205.47万元,购买价格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宋海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H股同步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部2024年制度编制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公司A股代码:601868 公司A股简称:中国能建 公司H股代码:03996 公司H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