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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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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内容提示:

● 业务基本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申请交易额度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的金融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等业务。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公司的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为主,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申请交易额度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期间。

(三)交易业务品种和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只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的金融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对手方

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授权和管理

为了便于上述业务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开展,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围绕日常经营业务,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期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事宜。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也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影响。

2、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操作程序而造成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以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予以应对:

1、公司将严格遵循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目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以尽可能规避市场风险;

2、为避免信用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均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这类金融机构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履约风险;

3、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4、公司依据相关制度明确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授权、交易执行、交易确认、结算等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定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能够有效防范与控制公司实施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有效保障资金安全性。该报告就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风险。

3、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认购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情况下,以自有资金适度的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用于公司发展资金所需。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75,208,599.43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6,885,327.6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6,885,327.69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75,208,599.43元,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近年来,公司聚焦主业,以创新为动力,坚持技术驱动高质量发展,通过外延式并购及内生式增长相结合的战略举措,推动各业务生态的协同,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能够更加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国际贸易格局等不确定因素,以全球各行业领先客户的技术需要为导向,深度实践全球化经营理念,深化与全球战略伙伴密切合作,公司将进一步加快东南亚生产基地的设计建设和扩产。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在越南和泰国的投资建设,加快越南和泰国购地进程和建厂规划设计,提升越南和泰国工厂的产能,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完善全球化产能布局提供重要保障。同时公司也将在国内购买土地、投资建厂,进一步加大新能源及汽车零部件业务的产能储备。公司2023年资产负债率为65.07%,同比增长2.17个百分点。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实际经营发展,统筹考量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状况及当前的负债状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2、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推进公司各项经营计划的实施落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保障公司合理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财务稳健运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3、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各 项便利。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热线、邮箱、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非常注重股东回报,自2015年上市以来以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已累计分红10次,分红总额达到32.93亿元(2014年度-2022年度),占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6.34%;公司最近连续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产生的净利润)累计现金分红11.48亿元,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32.38%。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推进公司各项经营计划的实施落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保障公司合理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财务稳健运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实际经营发展,统筹考量了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状况及当前的负债状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3年10月9日,公司完成了收购苏州利华科技有限公司96.5455%的股权全部收购款的支付,苏州利华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镭华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其2023年度的交易不计入日常关联交易统计。

(三)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太仓华美达塑料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749418011D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3年05月27日

住所:太仓市璜泾镇创新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塑料制品(不含吸尘器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现担任太仓华美达塑料电器有限公司的董事,则太仓华美达塑料电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42473157R

注册资本:22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07日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29号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及配套服务、卖品部、餐饮服务、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洗衣服务;建材、日用百货、食品销售;绿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设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经济信息咨询、房屋租赁;游泳池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而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62729378J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04日

住所:苏州高新区迎宾路39号1幢

经营范围:房屋设施租赁,物业服务。投资咨询;家具设计服务、室内装饰、设计;家具安装;家具和相关物品、日用电器的修理;家居建材、装饰材料、家具、家居饰品、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灯具及装饰物品、日用杂品、卫生洁具、百货、电子产品、办公设备产品及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并提供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房屋设备维修保养,庭院绿化设计施工。预包装食品(酒类)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而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783089223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7月15日

住所:苏州高新区横塘迎宾路39号1幢

经营范围:品牌管理;营销策划;销售:家居用品、橱柜、厨房电器设备及厨房用品,台面、软装饰品、五金材料、电子元器件、金属制品、电子产品及配件、机电设备、百货、劳保用品;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程设备安装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设备维修保养,房屋租赁、交易,庭院绿化设计施工;代办家居服务及其相关的物业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由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0645220353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21日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滨江美韵生活城20幢11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工业、商业、服务业的投资;房地产管理及咨询;自有房屋及机器设备的租赁;销售:家具、厨房用品、日用百货、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建筑装饰用品、建材、卫生洁具、灯具;室内设计;家具的设计、安装、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由尼盛置业(苏州)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尼盛置业(苏州)有限公司由Success Harvest Group Limited 100%控股,Success Harvest Group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公司与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MBET1XA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0日

住所:苏州高新区横塘迎宾路35号3幢315/316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保洁服务;物业附属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维护及管理;物业节能改造服务;房屋灭蚁;园林绿化;停车场管理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餐饮管理;票务代理,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装修、搬运服务;家居建材、百货、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苏州好易家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而苏州好易家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由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100%控股。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淮安尼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4MA1MMNX524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13日

住所:淮安市淮阴区瑞林国际家居建材广场40889室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设备维修保养(不含特种设备等需审批的项目),建筑水电安装,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淮安尼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因此,公司与淮安尼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淮安尼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MYF6U90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5日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55号3号厂房。

经营范围:咖啡机整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咖啡机及相关电器的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与咖啡机相关的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而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公司与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苏州尼盛广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66762396XJ

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3日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05号

经营范围:在批准受让的苏园土挂(2007)06号地块内从事普通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苏州尼盛广场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而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苏州尼盛广场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尼盛广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0、苏州工业园区尼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92501852K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12日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05号

经营范围:商业项目营销策划服务、招商咨询;自有房屋出租、房屋经纪、柜台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物业服务;批发与零售:建材、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钟表眼镜、文教用品、美容化妆品、玩具、假发、装潢材料、工艺美术品、摩托车、服装鞋帽、办公用品、工艺饰品、金银首饰、珠宝、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健身器材、通信设备、摄影器材、家具、计算机、软件及相关设备、卫生洁具、日用化学品、母婴用品、食品、一类医疗器械;零售香烟;从事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及相关咨询业务;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尼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因此,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尼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尼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134842641P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1月06日

住所:苏州迎宾路39号1幢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投资工业、商业、房地产、服务行业以及提供相关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机器设备的租赁业务;销售日用百货、机电设备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倪祖根持有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的股权,因此,公司与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2、苏州中科瑞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MA2JDH1E6W

注册资本:1348.4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28日

住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98号8#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模具制造;密封件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密封件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倪祖根担任苏州中科瑞龙科技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则苏州中科瑞龙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各项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若在实际执行中交易金额超过上述预计金额的,应当根据超过金额大小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大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1) 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 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 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实际经营发展,统筹考量了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状况及当前的负债状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4,32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37,52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因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而回购注销16,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并且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倪祖根、倪翰韬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并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倪祖根、倪翰韬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用于公司发展资金所需。

《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回避表决《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等情况,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莱克电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州金莱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苏州金莱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江苏莱克智能电器有限公司、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金莱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苏州艾思玛特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雷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莱克精密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三食黄小厨厨房电器有限公司、苏州西曼帝克智能厨房电器有限公司、苏州莱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梵克罗电气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帕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昆山帕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苏州利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镭华科技有限公司、C?NG TY TNHH VACPRO VIETNAM(梵克罗越南有限公司)、VACPRO ELECTRIC(THAILAND)CO.,LTD(梵克罗电气(泰国)有限公司)、KINGCLEAN HOLDINGS SG CO.,PTE.LTD、KINGCLEAN TRADING SG CO.,PTE.LTD、C?NG TY TNHH KINGCLEAN VI?T NAM(莱克电气越南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不超过人民币299.5亿元整(大写:贰佰玖拾玖亿伍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董事会同意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4,32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37,52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因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而回购注销16,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韩健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月 30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3659 转债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案件撤销执行暨终结执行

及签订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撤销执行并终结执行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为被执行人。

● 撤销执行:交易主体天然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莱克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控股”)已向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高盛国际(以下简称“高盛国际”)履行支付完毕和解金,2024年4月25日,高盛国际向执行案主审法院递交了撤回执行申请书。同时,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出具了终结执行的《执行裁定书》(〔2023〕苏05执1473号之二)。

● 和解事项:天然控股已就有关争议于2024年2月至4月期间向高盛国际支付共计2,507.13万美元。在前述基础上,2024年4月25日,天然控股、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ASIA) L.L.C.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亚洲”)及莱克电气签署了《和解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以下各项:各方全面并最终和解并解决所有各方诉求,各方之间再无其他争议(无论任何性质),且各方作出的承诺和约定;在不损害前述一般性规定的情形下,高盛国际与莱克电气之间在执行案项下再无其他争议。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1)2020年11月,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根据香港仲裁裁决金额全额计提预计负债4,034.2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6,536.99万元(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20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间汇率6.578计算),公司每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进行调汇,按2022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6.9646进行重算(折合人民币28,096.61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7日和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和《莱克电气2022年年度报告》。

(2)天然控股已就有关争议于2024年2月至4月期间向高盛国际支付共计2,507.1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844.25万元,汇率按2024年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美元汇率中间价7.1174计算)。天然控股暂向公司之大股东GOLDVAC TRADING LIMITED借款2,507.13万美元支付和解金(相关债务的承担,三方当事人尚在协商中),公司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将转回约15,375.78万元(按2023年11月30日披露的执行金额人民币33,220.03万元计算),其中转回的5,123.42万元是2023年当年增加计提金额,则不影响2023年度净利润;转回的10,252.36万元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约8,714.50万元, 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80%。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2024年4月25日,天然控股、高盛国际、高盛亚洲及莱克电气签署了《和解协议》。2024年4月28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电子送达的终结执行《执行裁定书》(〔2023〕苏05执1473号之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有关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日、2019年4月27日、2020年1月22日、2020年11月27日、2021年4月22日、2021年5月20日、2023年11月9日和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公司关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莱克电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莱克电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仲裁裁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莱克电气关于公司香港仲裁裁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莱克电气关于公司香港仲裁裁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莱克电气关于公司香港仲裁裁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和《莱克电气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二、关于和解的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2月7日,高盛国际和莱克电气双方特别授权代理人在苏州中院主持下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和《经修订与重述的执行和解协议》。

天然控股已就有关争议于2024年2月至4月期间向高盛国际支付共计2,507.13万美元。在前述基础上,2024年4月25日,天然控股、高盛国际、高盛亚洲及莱克电气签署了《和解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以下各项:各方全面并最终和解并解决所有各方诉求,各方之间再无其他争议(无论任何性质),且各方作出的承诺和约定;在不损害前述一般性规定的情形下,高盛国际与莱克电气之间在执行案项下再无其他争议。

三、公司部分资金及财产解冻情况

2024年3月12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电子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3〕苏05执1473号之一)。现按照执行和解约定,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查封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苏州中院以(2021)苏05认港1号民事裁定对被执行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的查封。

(二)解除苏州中院以(2023)苏05执1473号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四、本次仲裁终结执行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电子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3〕苏05执1473号之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高盛国际向苏州中院撤销执行申请。

苏州中院认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属于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予终结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苏州中院作出的(2021)苏05认港1号之一民事裁定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本次终结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2020年11月,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根据香港仲裁裁决金额全额计提预计负债4,034.2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6,536.99万元(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20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间汇率6.578计算),公司每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进行调汇,按2022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6.9646进行重算(折合人民币28,096.61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7日和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和《莱克电气2022年年度报告》。

(2)天然控股已就有关争议于2024年2月至4月期间向高盛国际支付共计2,507.1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844.25万元,汇率按2024年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美元汇率中间价7.1174计算)。天然控股暂向公司之大股东GOLDVAC TRADING LIMITED借款2,507.13万美元支付和解金(相关债务的承担,三方当事人尚在协商中),公司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将转回约15,375.78万元(按2023年11月30日披露的执行金额人民币33,220.03万元计算),其中转回的5,123.42万元是2023年当年增加计提金额,则不影响2023年度净利润;转回的10,252.36万元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约8,714.50万元, 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80%。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六、暂缓披露事项的说明

鉴于2023年12月下旬相关各方和解磋商进入谈判关键期,2023年12月29日在苏州中院主持下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关于最终的和解具体方案细节尚未确定并附有保密条款,尚需相关各方签署一揽子和解协议,在一揽子和解协议未最终签订前,和解方案操作细节存在不确定性。2024年2月7日签署的《经修订与重述的执行和解协议》,因各方之间的所有问题,在且仅在高盛国际收到全额和解金并相关各方签署一揽子和解协议后,各方才最终解决所有的问题和争议,高盛国际在未收到全额和解金时相关问题和争议存在不确定性。基于上述事项,高盛国际提出在各方最终解决所有的问题和争议之前对相关事项保密。因此,暂缓披露苏州中院对侵权纠纷案件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苏05民初443号之一和(2019)苏05民初443号之二)、2023年12月29日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及2024年2月7日签署的《经修订与重述的执行和解协议》事项。

(下转1315版)

(上接13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