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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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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1版)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00(即8.01、8.02)、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0(即8.01、8.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苏盐井神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18号,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 人: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17-87036988

传 真:0517-87036988

邮 编:223200

电子邮箱:js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4年5月20日前送达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 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好的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积极作用,优化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决定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原来的3人增加至5人,相应调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数的条款。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制度的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公司章程》(最新修订)等相关规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审议通过与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二)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三)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监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四)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五)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八)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九)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十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时间,且须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8,393,009.30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29,409,447.02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5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781,968,8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2,336,769.33元,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01%。2023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 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价格含税)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煤炭采购均价1,062.06元/吨,较同期减少211.89元/吨,同比下降16.63%。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海青女士、戴奇鸣先生、郭建森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公司将按照生产经营计划,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交易的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规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8932万元,2023年度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郑海龙

注册资本:208000万元

经营范围:食盐、原盐及各类盐类产品的加工、包装、销售。实业投资,化工产品、机械、电力、种植、养殖产品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粮油、食品、调味品、厨房用品、保健用品、工艺品、灯、纸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建筑勘探设计,国内外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交通运输、广告经营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1号

法定代表人:胡波

注册资本:95236.4646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蒸汽和热水、工业盐;压力管道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本公司监事卢龙先生担任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

3、履约能力分析: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苏盐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食盐业务,按照《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苏盐改办[2017]4号)等相关通知精神,交易价格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进行确定。

(二)公司与苏盐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其它各项产品交易,以及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盐产品业务,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执行。交易双方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反馈,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