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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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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4版)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1)公司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根据“解释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4-013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佗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佗道医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创思路5号2幢4层、6层、7层、8层的自有房产出租给佗道医疗,出租面积共计11,898.40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自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租金共计11,812,731.52元。

● 佗道医疗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付云女士间接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佗道医疗发生的交易事项为公司向佗道医疗出租房产,租金合计11,046,682.79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佗道医疗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资产使用价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佗道医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创思路5号2幢4层、6层、7层、8层的自有房产出租给佗道医疗,出租面积共计11,898.40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自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租金共计11,812,731.52元。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佗道医疗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1,046,682.79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佗道医疗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说明

佗道医疗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付云女士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佗道医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佗道医疗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佗道医疗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佗道医疗出租的房产为公司自有房产,该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其他妨碍房屋出租的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价格系参考周边租赁市场价格,结合出租房产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佗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创思路5号2幢4层、6层、7层、8层,总建筑面积为11,898.40平方米。装修情况:精装。甲方另行提供的设施设备、场地等:中央空调、消防设施设备、地下停车位。

2、租赁期限: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共计1年。

3、租赁用途:仅限作经营办公、研发、生产用途使用,且仅限乙方自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转租或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变相转租或转借该租赁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租金:租金共计11,812,731.52元。上述租金中包含:房屋租金、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费用、乙方租赁区域的水费、停车位费用、甲方对园区及楼宇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的管理费等。

5、租金支付方式:按租赁月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首月租金金额为:人民币984,395.32元,之后各租赁月度租金金额为:人民币984,394.20元。

6、租赁押金:人民币984,394元。租赁期间,乙方如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或其他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自该租赁押金中予以直接扣减。

7、其他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及时向收费单位缴纳因使用租赁房屋而实际发生的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宽带网络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分摊电费由甲方核算并确定),并承担费用逾期缴纳而带来的任何后果。

若因收费单位政策等原因,乙方无法自行缴纳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宽带网络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可代为缴纳,但乙方应及时将代缴费用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代缴。租赁房屋区域的电费及分摊电费由甲方核算确定。

8、租赁房屋的返还: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且乙方未续租的,或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须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将租赁房屋返还甲方。返还时,乙方应将租赁房屋恢复至甲方交付时原始状态(附着于租赁房屋的设备除外),同时,清空租赁房屋内属于乙方及或乙方员工的可移动的私人物件,缴纳结清电、气(如有)、网络(如有)、有线电视(如有)等费用;并保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电器的完好及正常使用。乙方需按接收房屋时房间内清洁状况及办公用品摆放实样交还甲方,否则将收取房屋清洁费用。甲乙双方应对租赁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气等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并在交还钥匙、办理解除门禁权限手续后视为租赁房屋交还完毕。

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或解除、终止之日向政府主管部门递交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迁址手续申请(如涉及),并于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后2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迁址变更登记手续,否则,逾期超过30日未办理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

8、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任何一方损失的,由遭受损失一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a)租赁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拆迁或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被依法征用的(由乙方自行向拆迁单位或征用单位依法谈判属于乙方的相关补偿,但无论如何甲方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包括无法兑现的减免优惠));

b)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房屋毁损、灭失,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的一项或多项措施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无条件切断水电等能源供应;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租赁押金和乙方已支付但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如有)不予退还,如给予租金减免优惠的,则乙方还应向甲方补足已履行期间的减免优惠部分相对应的租金部分;甲方对乙方承租房屋内装修装潢不予任何补偿;采取任何手段进入房屋自行清除租赁房屋内的乙方所有物品:

a)未按相关约定足额支付租金、押金或其他相关费用达30日的;

b)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改变租赁房屋使用用途的;

c)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可能危及租赁房屋安全性的;

d)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内的附属物品或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e)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f)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变相转租、转借给第三人或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的;

g)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的。

9、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或不足额支付租金、电费或其他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缴纳款额的0.5%缴纳逾期付款违约金。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解约并收回租赁房屋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限内办理退房手续,甲方应于双方办理完毕交房手续后3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无息返还租赁押金(如有扣减,则为余额)及乙方已支付但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如有)。

(3)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未履行上述通知义务而擅自提前退租的,租赁押金和乙方已支付但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如有)不予退还,并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本合同自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完毕交房手续时终止。

(4)乙方逾期交还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当年度日租金的2倍的房屋使用费,超过15天乙方仍未交还的,视为乙方或乙方员工已放弃租赁房屋内的所有物品的所有权、使用权,甲方有权自行清空或处置,因清空、处置及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自有房产出租给佗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的监管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付云女士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自有房产出租给佗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的12个月内,除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佗道医疗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向佗道医疗出租房产,具体为:(1)租赁区域: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创思路5号2幢4层、6层、8层,总面积:8,923.90平方米,租赁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租金总额8,740,118.45元;(2)租赁区域: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创思路5号2幢7层,总面积:2,974.60平方米,租赁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租金总额2,306,564.34元。(3)上述租金中包含房屋租金、公司提供给佗道医疗使用的设施设备费用、租赁区域的水费、停车位费用、公司对园区及楼宇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的管理费等。(4)租赁区域的电费及分摊电费由佗道医疗承担。

本年年初至今,公司与佗道医疗结算的租金金额为3,931,965.08元,结算的代缴电费金额为490,019.73元;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佗道医疗结算的租金金额为11,046,682.79元,结算的代缴电费金额为953,786.81元。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4-014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细化股东大会、董事会部分职权,并进一步明确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会职权、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对照表中所列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仅为条款编号变化或细节性调整,故不再逐条列示。

另授权总经理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行政备案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提前进行了审议,并认为:本次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的相关修订,是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投资回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修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综合了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4-015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4年12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30,92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7,737,764.2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72,176.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465,587.66元。2021年4月1日,在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7,000,000.00元(含税)后,承销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余额人民币700,737,764.22元转入公司指定人民币账户内。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8,600万元中,包含了应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此处按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7,572.79万元进行列示。

三、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在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建设方案优化调整,另外受外部宏观环境、天气因素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工程物资的采购、物流运输、人员施工等诸多环节较原计划进度有所滞后,导致募投项目实际进度较预期进度有所延迟。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说明

根据目前项目的建设进度,综合考虑后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手续办理、设备安装调试等所需的时间周期,公司经谨慎研究,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后,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同意亿嘉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4-009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丽萍女士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晋博先生、财务总监王立杰先生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信息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等因素所作出的决定,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01、《关于监事会主席唐丽萍2023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唐丽萍回避表决。

7.02、《关于监事程玲2023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程玲回避表决。

7.03、《关于监事王娜娜2023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王娜娜回避表决。

7.04、《关于监事韦城(已离任)2023年度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注:韦城先生已于2023年8月4日离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自有房产出租给佗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综合了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4-011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或“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7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43,9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34.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04,562,794.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3,905,834.83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656,959.17元。2018年6月6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额84,746,226.42元后的余额519,816,567.58元,汇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的692211117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6月6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37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号)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30,92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7,737,764.2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72,176.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465,587.66元。2021年4月1日,在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7,000,000.00元(含税)后,承销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余额人民币700,737,764.22元转入公司指定人民币账户内。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2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3年度结项,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4,668.63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完成注销。

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分项的合计值与所列示的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在日常募集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软件大道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设立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软件大道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2019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在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含结构性存款到期后理财本息)全部转入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并注销了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原募集资金账户。2019年8月2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2019年1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平安银行南京江宁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含结构性存款到期后理财本息)全部转入新设立的中国民生银行专项账户,并注销了平安银行南京江宁支行专项账户。2019年11月21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

为持续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增加设立一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测试中心、智能化产品与服务研发综合楼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并将原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软件大道支行(账号:3201040160000609466)内的部分募集资金转至该新设募集资金账户内。2020年2月24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设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42220000001751),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软件大道支行账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共计5,500万元转入该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

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2月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人民币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另行设立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增加设立一个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存储、管理和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4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注: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收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的通知,由于银行内部机构调整,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合并简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统一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迁移至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相关账户迁移工作已于2022年4月完成。迁移后,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名称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调整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银行账号不变。鉴于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时,系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调整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下属支行调整,不涉及变更协议签署主体,无需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2月办理完成销户手续,相关情况如下: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3,054.8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测试中心”和“智能化产品与服务研发综合楼”项目。截至2018年7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3,297.56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284.31万元,共计人民币3,581.87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中天运[2018]核字第90227号)。

2018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97.5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4.31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特种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截至2021年4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646.12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138.55万元,共计人民币1,784.67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90363号)。

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84.6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2022年1月19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另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结构性存款,均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即自2022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另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2023年4月27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结构性存款,均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3年12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4,668.63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完成上述所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六)其他事项说明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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