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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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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42版)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ST奥康 公告编号:临2024-017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销售”)、奥康国际(上海)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重庆红火鸟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红火鸟”)、宁波奥宁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奥宁”)

● 担保金额: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上述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亿元。2024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其中,奥康销售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上海国际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重庆红火鸟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宁波奥宁不超过1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控股子公司奥康销售、上海国际及宁波奥宁3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以上额度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及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担保协议、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公司间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具体额度情况(单位:万元)

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其他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担保总额范围内,担保计划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

2.奥康国际(上海)鞋业有限公司

3.重庆红火鸟鞋业有限公司

4.宁波奥宁鞋业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担保金额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事项,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并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决策,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并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ST奥康 公告编号:临2024-020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张世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世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职务。辞职后,张世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张世杰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谨此向张世杰先生于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张世杰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张世杰先生将继续履行原职责直至新任监事就职为止。其辞职将自2023年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张伦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结束。

监事会审查认为,该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合法合规,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提名该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伦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先后担任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总监,人力资源中心总监。现任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事务中心总监。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ST奥康 公告编号:临2024-022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22〕3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了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财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7-356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一、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一)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他资金往来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通过公司的经销商、合营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此外,该等主体与经销商、合营方、供应商及其他主体资金往来频繁,我们未能获取相关经销商、合营方、供应商及其他主体的资金流水等相关资料,无法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占用情况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其他资金往来的商业实质及对公司相关交易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 经销商应收账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经销商的账款余额为人民币891,493,660.36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42,070,724.62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49,422,935.74元,其中账龄1年以上的账面价值为424,251,546.48元。如上所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经销商存在资金往来,经销商在收到资金后部分用于对公司的回款。由于无法获取经销商财务或经营状况等相关资料,我们无法就公司经销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相关交易的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公司针对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在2023年度进行了全面自查及积极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021年和2022年,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公司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以下简称南白象)、永嘉县奥光鞋店(以下简称奥光),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1年至2023年4月,王振滔利用公司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将货款汇入王振滔控制的南白象、奥光的银行账户,导致经销商回款至公司的时间滞后。上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资金占用的整改情况

2021年至2022年,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公司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南白象、奥光,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2022年累计发生额分别为16,699.98万元和9,500.00万元,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在2023年4月23日归还完毕,相关利息于2024年3月28日归还完毕。

2.关联方转移资源或义务形成的关联交易的整改情况

2021年至2023年4月,王振滔利用公司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将货款汇入王振滔控制的南白象、奥光的银行账户,导致经销商回款至公司的时间滞后。上述行为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021年、2022年、2023年1-4月累计发生金分别为50,091.59万元、36,431.46万元、10,259.77万元,截至2023年4月14日,上述关联交易已停止开展。2024年3月28日,王振滔已通过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康集团)支付完毕因上述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息。

公司已督促实际控制人全面停止上述关联交易、注销所有与上述关联交易相关的银行账户。其中,南白象账户已于2022年7月8日注销,奥光账户已于2023年10月19日注销。

同时,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其他资金往来事项的保留事项在本年已消除。

(二)经销商应收账款

1.经销商应收账款真实性

公司对于经销商应收账款真实性的保留事项采取的措施包括:

(1)聘请IT审计机构对主要经销商2022年和2023年门店零售业务收入相关的信息系统进行IT审计;

(2)督促实际控制人与经销商解除资金代管协议,并与经销商全面对账确认相关债权;

(3)配合年审会计师对经销商的发货物流单据进行核查;

(4)协助年审会计师调取主要经销商的零售管理系统数据及协调安排对主要经销商的走访工作。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上年经销商应收账款真实性的保留事项在本年已消除。

2.经销商应收账款可回收性

公司对于经销商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的保留事项采取的措施包括:

(1)督促实际控制人与经销商解除资金代管协议,并与经销商全面对账确认相关债权;

积极与经销商协商回款事宜,于2023年11月与经销商达成了分期还款计划并签署还款协议。截止本说明出具日,该还款计划已执行完毕两期,分别为2023年第四季度末应收账款较制定计划时点下降1亿元和2024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较制定计划时点下降2亿元。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上年经销商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的保留事项在本年已消除。

特此说明。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