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
的公告
(上接1350版)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坚持市场化、公平自愿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及其子公司及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向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光伏组件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90亿元。
因正泰新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南存辉、朱信敏、陈国良、张智寰、陆川、南尔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关联股东正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该交易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的议案》,其中预测2023年度公司与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光伏组件等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103.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光伏组件采购关联交易金额为61.80亿元,关联交易总金额没有超过全年预测额度。
(三)本次关联方采购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光伏组件的关联交易上限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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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随着公司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光伏组件的采购需求量相应增加。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8月7日
注册资本:261,697.536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吉盛路1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陆川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39.7628%,其他股东合计持股60.2372%。
正泰新能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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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正泰新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正泰集团,正泰新能为公司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正泰新能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根据公司与正泰新能以往合作记录,正泰新能能够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及时响应公司光伏组件采购需求。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产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各类型号光伏组件,产品规格为市场主流光伏组件型号,具体供货产品型号、数量及价格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2、产品价格的确定原则
(1)正泰安能: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响应正泰安能及其子公司采购光伏组件的招投标流程成为中标人所报的产品价格。
(2)公司及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浮动单价,价格根据市场变化协商确定。
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具体支付节点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采取集中采购招投标定价或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正泰新能作为专注于光伏电池组件的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可靠且熟悉公司业务,可快速响应公司需求。公司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对光伏组件采购的需求快速增长,发挥正泰新能在光伏组件制造领域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有利于保障公司供应链稳定运行。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进行的正常商业行为,均为公司与正泰新能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相关交易坚持市场化、公平自愿原则,均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会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上述关联方,与上述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4-020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
至2024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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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一10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获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24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南存辉、朱信敏、张智寰、陆川、南尔、吴炳池、南金侠、南笑鸥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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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证券部或通过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11:30,13:00至16:30)。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四楼证券部。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77-62877777-709353/709359
传真:0577-62763739
邮箱:chintzqb@chint.com。
六、其他事项
(一)请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邮件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4-01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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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610万元,内控审计费90万元,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共计700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允地独立进行审计,实事求是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其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相关服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