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本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产品类型,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金额、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修订内容见字体标粗部分),修订详情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涉及的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新增、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本次拟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修订。本次具体修订制度列表如下:
■
经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请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其中,《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以下公司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对外债权融资额度折合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融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融资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融资额度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对外债权融资额度折合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融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对应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具体授信的额度、品种、用途、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以最终实际的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对外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对外融资总金额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相关授权情况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机构有关的融资协议,资本管理中心负责办理每笔具体融资业务。由总经理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笔融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2024年度对外申请融资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融资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申请融资额度的必要性
对外申请融资额度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的产业发展速度,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要求。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本次拟预计担保额度人民币250,000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已签担保合同的存量使用部分及预计新增),截至2024年3月31日,实际对上述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010.97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特别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被担保人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担保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的债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包含以前年度已签担保合同的存量使用部分及预计新增),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担保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额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担保额度有效期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
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3、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等。
4、担保内容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5、担保期限
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6、授权事项
公司资本管理中心为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经办部门,应对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分别对申请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担保事项的合法性、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5MABTWCNR8Y
3、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创业路9号
4、注册资本:23,5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王江华
6、成立时间:2022年8月5日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通信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通用设备修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9、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WLA7H36
3、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453室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马笑丹
6、成立时间:2018年05月25日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通信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通用设备修理;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9、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最终获得的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与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且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54,010.9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27%;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54,010.9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27%。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以及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产生的担保额度300,000万元)为445,842.86万元(不含本次审议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6.68%;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以及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产生的担保额度300,000万元)为445,842.86万元(不含本次审议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6.68%。
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兼联席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联席总经理周支柱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支柱先生由于家庭及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联席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支柱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周支柱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亦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履行相应程序和完成相应职务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周支柱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联席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李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李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彪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要求。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李彪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空缺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彪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82,126股。李彪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李彪先生在任职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李彪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皇春萌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推举姜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皇春萌女士简历》
皇春萌女士: 1981年出生,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研究生毕业于英国赫尔大学。历任汇丰银行苏州分行个人金融主管,广发银行客户经理,元禾控股债权平台项目经理,苏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总经理助理,协鑫金控供应链金融板块助理副总裁,现任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皇春萌女士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皇春萌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麦迪科技”)全资子公司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炘皓新能源”)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发展”)销售光伏电池片,用于安发展计划投资的电站建设项目,因此公司拟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方式公允,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宁先生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形成了以下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而进行的,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对公司的经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公司拟定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关联交易,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该关联交易的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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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情况
1、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10705MA62RGBX0L
成立时间:2017-05-03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郡16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宁
主要股东:绵阳市安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养老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酒类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情况:2022年总资产275.10亿元,负债总额132.6亿元,净资产142.50亿元,营业收入50.37亿元,净利润0.67亿元,资产负债率48.2%。2023年1-9月总资产289.94亿元,负债总额147.61亿元,净资产142.32亿元,营业收入44.95亿元,净利润0.32亿元,资产负债率50.91%。
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且为公司董事长陈宁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不存在影响关联人履约及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相关产品销售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安发展计划投资建设电站项目,炘皓新能源拟向相关建设方提供电池片产品,最终间接向安发展实现销售,构成关联交易。公司销售商品定价将参照市场或同行业价格水平确定,满足交易双方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益要求。
向安发展销售电池片产品有利于业务开展,具有必要性,且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安发展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而进行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对公司的经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将基于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要求作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419,361.7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458,129.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0,316,135.50元。公司基于2023年整体业绩亏损以及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要求,结合公司2023年整体业绩亏损以及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根据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的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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