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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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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73版)

实验数据显示,冷喷涂过程中的人工成本、氦气、氮气等成本以及整体维修运作成本都会随着粉体沉积率的提高而降低。当粉体沉积率从每小时2公斤增加至每小时8公斤时,整体维修运作成本将下降近90%。同时,冷喷涂技术的部分原材料可以回收循环使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未沉积成功的粉体可以通过收集进行二次喷涂;氦气、氮气等工业气体可以通过气体回收系统进行收集,回收利用率最高可达95%;氦气、铝粉等原材料的循环使用可以缓和原材料进口依赖和价格波动对企业生产产生的负面影响。这些特点使得冷喷涂技术在民用领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33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7,697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9.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60.3310万股的2%。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156.62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87.4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60.3310万股的1.75%;预留授予权益共计22.58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12.6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60.3310万股的0.25%。

(3)授予价格:32.03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2.0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8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9人。

(5)公司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根据归属对象的不同,分为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①2022年3月1日前入职的老员工

②2022年3月1日后入职的新员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2022年3月1日后入职的新员工保持一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在归属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之前,应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 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表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部分。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数划分为A、B、C、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12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07,697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2月27日,因此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21名激励对象可归属207,697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207,697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12月 27 日。

(二)归属数量:207,697股。

(三)归属人数:21人。

(四)授予价格:32.0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2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归属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成就条件已经满足,本次归属的人数、归属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35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

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06.0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损失以“-”号填列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 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07.83万元。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增加的原因主要为受宏观经济环境承压影响,部分客户回款不及预期。

(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同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计提政策。经测试,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5.21万元。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30.22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62.82万元。

本期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为198.25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06.08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706.0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判断,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24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止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2日核发《关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240.082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48.2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于2022年6月28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354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9,742.09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发行费用金额系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部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文摩尔”)、海通证券、中航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目前正在有效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均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023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10月26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67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和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3.85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9,2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581.94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023年9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581.94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20,581.94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200.42万元投资建设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3年3月30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卓”),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存入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其中5,995万元在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被作为相关票据的保证金,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2023年4月11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购买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的信盈稳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类信托单位,风险等级为R2-中低风险。该笔业务的信托合同表示:信托业务不承诺信托资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同时本信托受益人的信托本金或收益发生损失的部分,西藏信托(受托人)不负有对A类受益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兑付义务,该投资损失由A类受益人自行承担。公司将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投资非保本型产品,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规范的情形。

同时,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奈文摩尔、上海超卓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购买,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规范的情形。

3、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200.42万元投资建设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在相关公告发布后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即开始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截至2023年5月25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72.89万元,存在超募资金使用审议程序不规范的情形。

同时,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奈文摩尔直至2023年12月29日才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此前募集资金的使用通过奈文摩尔于2023年3月新设立的项目专用账户进行,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不规范的情形。

4、2023年10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5,995万元票据保证金被划出上海超卓账户,用于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直至2023年11月4日,公司才发布《关于部分银行存款被划转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上述情况,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的情形。

同时,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将实际存放于子公司上海超卓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披露为购买了浙商银行5,995万元的结构性存款、将实际存放于子公司奈文摩尔招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的1,011万元大额存单(其中存款产品1,000万元,支付利息11万元)披露为购买了浙商银行1,011万元的大额存单、将通过子公司上海超卓招商银行上海金桥支行购买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信托计划披露为通过浙商银行购买信托计划,上述情况未真实反映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的情形。

除此之外,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2023年11月17日,由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信息披露不真实和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光平、李羿含、王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8号)。

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1、为减少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全力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截至2023年12月8日,公司已收到实际控制人李羿含先生、李光平先生、王春晓女士先行垫付款项合计人民币5,995万元,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转让持有的西藏信托的信盈稳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A类信托单位的受益权,该笔2,000万元份额的信托受益权受让款已于2023年12月27日全额到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合并范围的所有分子公司已清理所有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除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外的理财产品,已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形,亦已清理所有使用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形。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已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除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超卓航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超卓航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中存在的前述问题已整改、纠正。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进一步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信息披露不真实、信息披露不及时等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25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红利人民币3.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479.10万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为投资者提供稳定且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本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经过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提出了本次实施现金分红预案,预案旨在提高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以进一步提升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水平。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0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9,603,31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65,682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88,337,6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34,793.52元(含税)。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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