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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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3亿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为负,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3年,虽然公司部分项目应收账款回收进展取得重大突破,但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下降,支付款项滞后,导致公司2023年计提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较大,这些项目在2024年度的回款将冲回减值准备,对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对生态环境业务持续进行市场战略调整,在华北区域,针对唐山、太原市场的资金状况不佳问题,公司采取暂缓该部分市场订单业务,加大结算回款力度;华南、华东区域的业务拓展受到地方投资放缓及公司业务目标分散等主客观原因,市场拓展暂未达到预期目标,营业收入下滑。以上原因,导致2023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亏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截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公司将于2024年进行提质增效、战略转型,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融资及贴现、委托贷款、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等授信业务。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额度为准,且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截止。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月4日;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B座B2101;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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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持有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北京正和恒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二十四层B2701C-1;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专业设计服务;进出口代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环保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国内贸易代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注:公司持有北京正和恒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正和恒基(深圳)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旅游资源综合开发;自有物业租赁;酒店管理;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承办经批准的商务文化交流活动策划;为科技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科技类技术开发;互联网技术应用、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活动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组织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初级农产品销售;休闲农业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艺术表演场馆经营服务。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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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持有正和恒基(深圳)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0%。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4月4日;
注册资本:44,180.45万元;
注册地: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兴业大厦7层;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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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持有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70%,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增长,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如在年中有新增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授信和担保,也可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进行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截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9:30-12:00、13:00-18: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IR@zeho.com.cn)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请在2024年5月22日18:00前发送到公司上述邮箱(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王书杰
电话号码:010-59847911
传真号码:010-82601974
电子信箱:IR@zeho.com.cn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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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表决。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郎翠霞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所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等资料,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所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等资料,所聘任人员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其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郎翠霞女士简历
郎翠霞女士,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毕业。2008年至2012年任北京科力建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2年至2014年任北京弗莱士艾斯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至2020年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40)财务经理。2020年6月加入正和生态,任公司财务副总监、总账会计。
郎翠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郎翠霞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106.3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6,706.74万元,公司2023年合计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19,813.08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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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即按照金融工具减值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与转回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3,106.34万元,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1.1 对于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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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客户的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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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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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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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长期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原则,根据所处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的业务特点和资产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2023年,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2023年公司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706.74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3年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813.08万元,减少2023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9,813.08万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以邮件及短信等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熠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码:2024-019)。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3亿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2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截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琴)》《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9、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码:2024-025)。
1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郎翠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26)。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以邮件及微信等通讯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爽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合理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以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公司《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码:2024-019)。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2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