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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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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89版)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440.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6.1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55.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12,831.73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很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确认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7,137.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其他应收款按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期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57.99万元;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迁徙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经测试,本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4,667.91万元、71.52万元,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60.50万元。公司2023年上述减值损失较2022年下降2,629.16万元,主要系本年销售回款大幅增加,长账龄应收有所减少所致。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179.5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7,137.4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相关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相关政策的规定,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性判断,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110.00万元,内控审计费20.00万元,合计审计报酬130.00万元人民币。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市场化确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报酬金额由公司参照市场一般情况综合考虑,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予以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2,727,873.2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为-222,727,873.28元,实收资本为193,610,000元,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现上述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拟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2023年度连续亏损所致。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429.4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15.24万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246.9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487.61万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440.9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55.88万元。

2021年亏损的主要原因:不断加强研发及市场开拓力度,相关费用增长。(1)职工薪酬增长,主要原因:员工数量增加、调薪、社保优惠政策到期等;(2)销售费用办公、差旅、业务招待及其他推广费增长,主要系由于人员增长、业务拓展加大所致,另外,报告期新开拓南亚、中东市场、移动联通等国内运营商市场等,相应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市场拓展费等相应上升;(3)管理费用增长主要系本期人员增加、本期新增办事处导致房租及相关支出增长及确认股份支付所致;(4)2021年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主要系本期人员增长,研发项目及投入增加,相应材料耗用、测试费、设计费及相关差旅、办公费用、房租费增长。

2022年亏损的主要原因:公司加大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但受宏观环境影响,营业毛利额不能覆盖研发和销售费用投入;另一方面受国内外形势多变影响,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及长账龄款项有所增加,本年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2023年亏损的主要原因:公司积极开拓市场,稳步推动执行项目的交付,营业收入取到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公司注重控本降费,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加强管控,期间费用的增幅较小,本年亏损较上年有所收窄,但仍然亏损,主要系费用基数较大,毛利额仍不能覆盖费用,另一方面随着存货余额的增加及库龄变长、芯片单价下降,存货跌价金额较大。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快速提升整体的盈利水平为目标,弥补前期亏损。具体措施如下:

1、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抓住市场机遇,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拓展业务渠道;

2、不断研发创新增强产品竞争优势,提升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3、提升运营效率,努力降本控费,强化风险控制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独立董事邱春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6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6)。

4、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5、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17名激励对象离职,离职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1,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予以作废。

2、根据公司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予以作废,合计1,687,600股。

综上,公司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68,600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公司亦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将积极通过提升经营质量,全面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等方式,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公司业绩

公司为专业从事通信网络设备及技术解决方案的综合通信系统供应商。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及经验积累,形成了包括核心层、汇聚层和接入层的覆盖公网通信和专网通信的全网络端到端解决方案,其主营业务按产品线可分为核心网系统、光网络及接入系统、数智网络及智慧应急系统、技术与维保服务等。

近年来,受客观环境及国际政治环境因素的影响,公司业绩表现不佳。为保证公司市场份额、行业地位,公司紧跟行业、市场、技术发展的步伐,始终保持高研发、高投入的发展战略,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2023年度,随着相关因素影响的减弱及国际通信行业的发展,公司海外业务正逐步恢复,同时随着国内卫星互联网建设进程的启动与加快,公司的订单和项目拓展得到了明显的增长。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440.96万元,同比上升66.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655.88万元,同比减亏12,831.73万元。

2024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提升公司业绩:

一方面,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管理和激励机制,保持高研发投入,通过独立自主的产品开发、科学规范的创新体系,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的产品生产和技术研发实力。将按照既定的投资安排有序实施,以现有核心技术为基础,对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应用、高通量与低轨互联网卫星技术、星载核心网技术、NTN网络技术、星地异网漫游技术、5G LAN技术、5G行业解决方案、5G网络及信息安全、5G能力开放平台、6G前瞻性技术研究、下一代光纤接入50G PON 产品、下一代光纤接入50G PON产品、基于OSU的接入型M-OTN产品的研发、基于IP-MPLS的路由器产品的研发、自主可控的软硬件国产化等技术进行持续研发,从而保持技术先进性,稳步扩大产能,以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另一方面,公司坚持“基础通信全球化和卫星互联网”及“核心产品国产替代”战略,发挥核心网优势、坚持自主研发,深耕卫星互联网业务,开拓全球通信市场,并制定了针对性的市场开拓计划:一是加快海外业务恢复与开拓:随着海外市场的逐步恢复,公司将持续加大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加强远程服务能力,重点布局东南亚、南亚、中东、非洲等区域的电信市场,结合当前市场变化及公司优势,以大量销售成熟产品和解决方案为目标。二是积极布局卫星互联网领域和国内运营商市场:抓住卫星通信爆发性增长的需求,根据卫星互联网领域和国内运营商的建设计划,开拓上下游产业链,持续跟踪客户需求,加强业务合作深度,适时调整营销和研发策略。三是拓展数智生态市场:随着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新技术的应用,行业市场空间将进一步加大,公司将在政府应急、智慧城市、智慧矿山、工业化工等领域不断扩大公司在行业专网市场的业务规模,提升市场份额。

新的一年,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向好发展的时机,公司将坚定围绕发展战略,积极应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抓住海外业务恢复及卫星互联网发展的市场契机,努力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为公司高质量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强化管理层、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共担

公司2022年度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总数为1,055,366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010.0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结合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目标的综合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团队进行绩效业绩考核,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团队的薪酬、股权激励归属与公司业绩经营相挂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并监督对公司激励对象的激励、考核和方案实施。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团队的业绩考核及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功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健增长,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现金分红方案,给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在定期报告中详细分析公司及行业的发展形势,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市场地位、业务发展及价值,为投资者提供准确、有效的投资决策依据;公司将积极组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参加各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政策宣贯、新制度解读、证券市场知识、证券监管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等,以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培训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内部学习培训等。

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如自愿性公告、业绩说明会、互动平台、股东大会现场交流、分析师会议、券商策略会、路演活动、投资者热线等,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通过这些方式,与投资者建立直接且深入的交流,使投资者能够直观地了解公司的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还将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由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董事共同参与,以便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此外,公司还将邀请投资者到场参观,使投资者能够更直接地感受公司运营和战略规划。通过不断改进沟通策略,以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更加顺畅,促进双方的深入理解、信任和合作。

五、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加快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优化内控制度,进一步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持续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以“提质增效重回报”为核心,努力提升公司业绩、规范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3-8、10-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6、9-10、12-13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公司电话或邮件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6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当日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63

联系电话:0755-81395582

电子邮箱:ir@genew.com

联系人:徐意如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41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2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86,662,5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3,656,961.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3,005,538.94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7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2.35万元(不含永久补流使用资金),2023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19.7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5,086.50万元(不含永久补流使用资金及回购股份使用资金),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1,815.65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7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7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9月26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安震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2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震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28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数通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震有、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共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4日,因公司保荐机构发生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2021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2022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9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1,055,366股,占公司总股本193,610,000股的比例为0.5451%,使用资金总额1,009.8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91.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超募资金已按照规定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997.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共4,389.92万元,其中1,801.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88.2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中研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的支出。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后,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总投资金额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14,060.69万元增加至16,648.89万元,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由于后续收到银行的存款利息,转出日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017.82万元,“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390.88万元)。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8.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40.99%股权。支付交易对价后,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20万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724.4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由于后续收到银行的存款利息,转出日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26.1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震有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震有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二)募投项目明细

单位:元

注1: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从19,748.89万元调整至14,060.69万元,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从10,825.76万元调整至16,513.96万元。同时,拟调整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和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注2: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997.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共4,389.92万元,其中1,801.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88.2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中研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的支出。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后,“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总投资金额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14,060.69万元增加至16,648.89万元。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注3:公司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投入进度未达计划,原计划于2020年8月开工,2022年1月完工。近年来,国际形势变化加剧,海外5G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放缓,同时国内5G(to B)行业建设方兴未艾。据此,公司调整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实施方向,提前加大企业级小容量5G(to B)核心网业务开发,延期进行运营商级大容量5G核心网业务的开发,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受到影响。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大致规划和进度进行重新评估,经审慎考量,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1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注4:公司于2023年2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726.1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注5: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由于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继续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8.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晨晓)40.99%股权,终止原募投项目。支付交易对价后,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注6:公司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承诺效益为2,473.13万元,“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承诺效益为3,608.73万元,“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承诺效益为1,909.86万元。“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及“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收益,主要系上述项目分别于2022年2月、2023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投入使用时间较短,同时由于相关业务仍处于开拓期,产生的收入相对较少且持续投入研发所致。

(下转13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