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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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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骏亚数字”)。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骏亚数字在银行申请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南骏亚”)为公司在银行申请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为惠州骏亚数字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1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97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龙南骏亚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骏亚数字向浦发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龙南骏亚为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4日、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9亿元的新增担保(其中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85亿元),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22亿元的新增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为惠州骏亚数字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别为1,1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97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820108867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

法定代表人:叶晓彬

注册资本:32632.256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5G 通信技术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345441098N

成立时间:2015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府路103号(厂房1)

法定代表人:吕洪安

注册资本:12300万人民币

股东构成: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电视机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光通信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龙南电子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务人: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担保的最高债权额:龙南电子给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为限;公司给惠州骏亚数字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限。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7、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265,644.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83%。除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