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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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
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37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

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陈融洁、林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陈融洁、林琛:

经查,2024年1月25日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通或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为16.5亿元至2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900万元至4,350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因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充分、调整子公司营业利润、商誉减值等因素,预计公司净利润调减至-5,281.7万元,与业绩预告净利润下限相差8,181.7万元,公司净利润出现由盈转亏情形。

中富通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中富通时任董事长陈融洁、财务负责人林琛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我局决定对中富通及陈融洁、林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富通及上述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检查情况采取下一步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汲取本次教训,以此为戒,在期限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收到决定书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36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通”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日和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告编号:2023-024)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3-03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5.7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英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达”)的经营所需,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英博达在兴业银行申请的人民币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至英博达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英博达的担保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深圳英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2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0D6K7G

住 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和平路23号德信昌智慧园2栋202

法定代表人:许敬宇

注册资本:7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人工智能产品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测试及销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智能硬件制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新能源汽车电子及控制软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限制项目取得项目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富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英博达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富纵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英博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英博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三、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总金额:6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借款用途:流动资金周转。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余额19,84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五、其他情况说明

1、英博达股东许敬宇同时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数额以公司对英博达的担保金额乘以许敬宇对英博达的出资比例(即30%)为限,并承担反担保责任。

2、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是公司作为股东正常履行职责,促进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举措,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2、英博达股东许敬宇与公司签署的《保证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35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进行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续期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洁先生的通知,获悉陈融洁先生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续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续期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嘉科技”)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注:陈融洁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融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020,5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2%。融嘉科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544,8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2%。本次股份质押续期后,陈融洁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7,63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8.4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3%,质押融资主要用于资金需求。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融嘉科技总共持有公司股份85,565,361股,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共41,57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8.5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9%。

(3)陈融洁先生资信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还款资金来源于薪金、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陈融洁先生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三、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客户资料流水》;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33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因公司工作人员失误,将上年度末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误写为2023年一季度末的数据,现对该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更正前: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更正后: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告文件在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