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天创时尚 公告编号:临2024-053
债券代码:113589 债券简称:天创转债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时尚或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深圳九颂宇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九颂”)与自然人吴某某、深圳市快美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美妆科技”)实际控制人、深圳快美妆传播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签订协议,约定深圳九颂以4000万元的价格受让自然人吴某某持有的快美妆科技8.8712%的股权;自然人吴某某持有的快美妆科技8.8712%股权于2022年6月以1320万元价格从平潭尚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尚见”)处购得,在深圳九颂向吴某某购买快美妆科技股权时,平潭尚见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企业,上述交易穿透后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公告,公司未对上述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对外披露。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天创时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消除违规影响,完成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核查、审计及整改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决定书6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提出的上述问题,将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逐条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人员会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相关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