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4年5月5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一)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和2022年11月1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444,940股已于2023年5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58%。
(三)锁定期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批次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上限分别为30%、40%、3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4年5月5日届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2亿元;”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3)第0422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758,481,608.85元。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公司层面标准系数为1.0。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年度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考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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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份额=持有人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若持有人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能解锁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价格为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管理委员会有权将前述未能解锁的相关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根据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个人绩效的考核结果,本期拟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30%,即1,933,482.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17%。
(三)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对已解锁股份进行处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季度报告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自行终止。
2、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若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6元/股(含)。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38,1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76,3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和《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截至2024年4月末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55,0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53%,最高成交价为9.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5元/股,支付交易的总金额为49,990,94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