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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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等公告。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3,885,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最高成交价为5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90元/股,成交总金额201,352,273.8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

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其他关切问题,在贵州证监局指导下,贵州证券业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4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一)召开时间

2024年5月9日15:40-17:30

(二)召开方式

网络远程方式。

(三)出席本次活动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邓伟明先生、独立董事曹越先生、董事兼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廖恒星先生。

(四)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http://rs.p5w.net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二、投资者问题提前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开展问题征集,提问通道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至2024年5月7日截止,请通过微信关注“贵州资本市场”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提问”即可进入专区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