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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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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7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依据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9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2元/股、最低价为5.04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739,184.30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6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 10 号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

职务的公司董事、总经理尤明杨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范晓波先生出席会议;

4、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宋璐璐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且第 8、10项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第 7-10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天娇 袁睿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

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

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8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

(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207)

● 会议召开方式:同花顺路演平台直播结合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至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或通过公司邮箱ir@nyoco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及2024年4月30日分别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15:00-16:00举行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直播结合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

(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207)

(三)会议召开方式:同花顺路演平台直播结合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尤明杨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寇日明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工董事):范晓波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宋璐璐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15:00-16:00,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进入直播间进行提问,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15:00-16:00,使用同花顺手机股票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互动交流。

(三)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至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访问

(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207),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或通过公司邮箱ir@nyoco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50950528

邮箱:ir@nyoco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同花顺路演平台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