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4-021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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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殷福华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6.63%股份的股东殷福华先生,在2024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直接持有公司16.63%股份的股东殷福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书面提请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及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出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2、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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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5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6作为临时提案已于2024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3、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至议案9、议案11至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01、议案7.02、议案7.03、议案7.04、议案7.05、议案7.06、议案8.01、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殷福华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7.01、议案7.06、议案9回避表决,姚玮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7.05、议案9回避表决,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7.02、议案7.03、议案7.04、议案8.01、议案9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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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4-022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直接持有公司16.63%股份的股东殷福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书面提请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及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2、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