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供应商定点意向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供应商定点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收到国内某汽车新势力企业关于尾气净化催化剂的项目定点通知书,本定点通知书不构成实质性订单。
●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客户已签订订单并批量交付产品9800套。后续产品的实际供货时间、供货价格、供货数量以后续正式供货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
一、定点通知概况
近日,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科技”或“公司”)收到某汽车新势力企业定点通知书,公司成为其尾气净化催化剂供应商,本定点通知书不构成实质性订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定点体现了客户对公司研发能力、供应链能力及产品质量的认可,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对公司业务拓展和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项目定点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订单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客户已签订订单并批量交付产品9800套。后续产品的实际供货时间、供货价格、供货数量以后续正式供货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公司实际销售金额将与汽车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而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公司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公司最终供货量视客户具体订单情况确定,因此公司供货量存在不确定性。
2、尽管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订单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供货质量不达标等各种原因导致项目变更、中止或终止等情况;另外,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3、此事项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此汽车新势力企业采购数量以及公司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订单要求,积极做好产品的生产及交付工作,同时加强风险管控,减少上述市场波动可能造成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属于公司自愿性披露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自愿信息披露》,明确了关于项目定点通知书的自愿信息披露标准;根据该标准,公司对单个项目定点通知书预计销售金额超过10,000万元时,将在收到客户项目定点通知书等类似文件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跟进并持续披露该项目后续重要进展,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