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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9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89,2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89,2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甘李药业”)于2024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为授予的13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8.92万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披露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12月20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3年12月21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8.92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时,还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2、上表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上述股票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陈伟、李智为公司副总经理。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5月10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18.92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实际股本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