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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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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7063 债券简称:贵轮转债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公司办公楼三楼。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舸舸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7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共216人,代表股份375,084,4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1943%,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名,代表股份323,207,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84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3人,代表股份51,876,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462%。

8、公司全体董事(其中董事刘献栋先生和独立董事杨大贺先生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会)、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示的各项提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4,917,2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810,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4,917,2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810,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4,917,2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810,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74,917,2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167,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10,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2%;反对167,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4,917,2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810,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3,942,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5%;反对1,00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9%;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835,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42%;反对1,0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0%;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4,814,1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反对13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707,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6%;反对13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6%;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审议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的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黄舸舸先生、王鹍先生、熊朝阳先生、张艳君女士(合计持股2,106,000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72,811,2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810,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2%;反对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弃权13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慧颖、胡世文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