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全筑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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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牌日期为2024年5月8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4年5月9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全筑。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类型:A股
(二)股票简称:由“*ST全筑”变更为“ST全筑”
(三)股票代码:603030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4年5月9日。
第二节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因2022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二)相关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2024年4月10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337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3375号)。截至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3,122.08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已转正,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进行自查,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88.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7,382.36万元。公司重整后,部分业务尚处于复苏期,持续经营能力有待进一步恢复,公司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向上交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交所于2024年5月7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5月8日停牌1天,2024年5月9日起复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全筑”变更为“ST全筑”,股票代码“603030”不变,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第四节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方式:021-33372630
邮箱:ir@trendzon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全筑 公告编号:临2024-056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和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88.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7,382.36万元。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651.32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和2024年5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破产重整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提示性公告》,债权人上海森西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023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公告》,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关于预重整期间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法院决定受理公司预重整,并确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同时对公司预重整期间需完成的事务及应尽的义务提出指导意见。
2023年11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收到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沪03破870号】及《决定书》【(2023沪03破870号】,裁定受理上海森西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重整管理人。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收到了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沪03破870号之三,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全筑股份重整程序。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沪03破870号之四】,裁定确认《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337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3375号)。2024年4月30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4、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5、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净利润扣非后仍然亏损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88.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7,382.36万元。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651.32万元(未经审计)。
(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2%,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