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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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2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35%,购买的最高价为12.85元/股、最低价为11.3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78.408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4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07.07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6994%,购买的最高价为15.20元/股、最低价为9.4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967.690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5-08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0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4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西永冠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184.07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授权担保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西永冠提供不超过165,00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的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媒体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近日,江西永冠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出口卖方信贷)》(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号:HETO22300001120240400000013)向上述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银行贷款,银行授信期限为十四个月;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号:HETO22300001120240400000013BZ01),为江西永冠向上述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提供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9MA39U0B399
成立时间:2012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毓成;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进出口业务;劳保用品生产及进出口业务;民用(非医用)口罩生产及进出口业务;熔喷布生产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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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2023年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3、债务人: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定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7、保证期限:银行授信期限为十四个月,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方江西永冠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西永冠提供不超过165,00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8,184.07万元,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5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