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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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2024-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1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4-022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电启明星签署房屋租赁意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004号公告。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国网思极创新科技(四川)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面积约为14,513.55平方米,租赁期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租赁费用合计为4,818.97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办公科研所需,公司依据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参考,确定最终租金并签署正式房屋租赁相关合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经营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中电启明星与关联方国网思极创新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极创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1号楼、2号楼,租赁房屋面积约为14,513.55平方米,租赁期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租赁费用合计为4,818.97万元。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国网思极创新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1号楼、2号楼之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科研、办公,该房屋建筑面积2,252平方米,其中精装面积133平方米,毛坯面积2,119平方米。

3.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共36个月,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4.租金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精装房屋每月租金为:100元/平方米(含税),按建筑面积计算;毛坯房屋每月租金为:80元/平方米(含税),按建筑面积计算。合计租金为:2,193,840元/年(含税)。租金按照季付方式支付。

5.其他约定

支付首期租金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182,820元。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停车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及房屋出租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垫付了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根据甲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甲方返还相应费用本息。

(二)中电启明星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国网思极创新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1号楼之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科研、办公,乙方拟租赁面积12,261.55平方米,其中精装面积8,743平方米,毛坯面积3,518.55平方米。

3.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共36个月,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4.租金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精装房屋每月租金为:100元/平方米(含税),按建筑面积计算;毛坯房屋每月租金为:80元/平方米(含税),按建筑面积计算。合计租金为:13,869,408元/年(含税)。租金按照季付方式支付。

5.其他约定

支付首期租金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1,155,784元。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停车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及房屋出租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垫付了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根据甲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甲方返还相应费用本息。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办公科研所需,公司依据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参考,确定最终租金并签署正式房屋租赁相关合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经营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