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981 证券简称:中芯国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财务数据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呈列。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可能载有(除历史数据外)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乃根据中芯国际对未来事件或绩效的现行假设、期望、信念、计划、目标及预测而作出。中芯国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相信”、“预期”、“打算”、“估计”、“预计”、“预测”、“指标”、“展望”、“继续”、“应该”、“或许”、“寻求”、“应当”、“计划”、“可能”、“愿景”、“目标”、“旨在”、“渴望”、“目的”、“预定”、“前景”和其他类似的表述,以识别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乃反映中芯国际高级管理层根据最佳判断作出的估计,存在重大已知及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中芯国际实际业绩、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与前瞻性陈述所载数据有重大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与半导体行业周期及市场情况有关风险、半导体行业的激烈竞争、中芯国际客户能否及时接收晶圆产品、能否及时引进新技术、中芯国际量产新产品的能力、半导体代工服务供求情况、设备、零备件、原材料、软件及服务支持短缺、来自未决诉讼的命令或判决、半导体行业常见的知识产权诉讼、宏观经济状况、货币汇率波动及地缘政治风险。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2024年第二季指引
以下声明为前瞻性陈述,此陈述基于目前的期望并涵盖风险和不确定性。以下数据不包含汇率变动的影响。本公司预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指引为:
● 季度收入环比增长5%至7%。
● 毛利率介于9%至11%的范围内。
(二)管理层评论
2024年一季度全球客户备货意愿有所上升,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公司销售收入为17.5亿美元,环比增长4.3%;毛利率为13.7%,均好于指引。出货179万片8英寸当量晶圆,环比增长7%;产能利用率为80.8%,环比提升四个百分点。
二季度,部分客户的提前拉货需求还在持续,公司给出的收入指引是环比增长5%-7%;伴随产能规模扩大,折旧逐季上升,毛利率指引是9%到11%之间。
对于全年,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公司的目标是销售收入增幅可超过可比同业的平均值。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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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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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数据及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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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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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约当8英寸晶圆的片数。
(2)期末月产能折算成8英寸晶圆的片数。
(3)产能利用率按约当产出晶圆总额除以估计季度产能计算。
(四)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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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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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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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股权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股权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发行7,948,722,724股。其中于香港联交所主板已发行5,975,113,552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75.2%;于上交所科创板已发行1,973,609,172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24.8%。
2.本公司港股股东名册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其中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公司非登记股东名义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99.8%,其他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0.2%。
3.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任何类别有投票权股份的权益的股东需自行进行权益申报。根据股东权益申报情况,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港股1,116,852,595股及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港股617,214,804股。公司已将前述股东所持股份数目从HKSCC NOMINEES LIMITED所持股份数目中剔除。
4.本公司A股股东名册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其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股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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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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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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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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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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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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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重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现行《经修订及重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下简称“组织章程细则”)有关规定,于2024年5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重选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本公司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董事重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情况
目前,本公司董事会包括两名第一类董事:鲁国庆先生、吴汉明院士;四名第二类董事:刘训峰博士、陈山枝博士、刘遵义教授及范仁达博士;两名第三类董事:杨鲁闽先生及刘明院士。
二、重选董事情况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92条,上述四名第二类董事将于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其中刘训峰博士、陈山枝博士及范仁达博士符合资格并有意愿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为第二类董事(简历载列于附件)。
特此公告。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重选董事之简历
刘训峰博士,59岁,董事长、执行董事
刘训峰博士,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亦担任本公司若干子公司的董事或董事长,同时担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及上海市新材料协会会长。刘博士长期在大型产业集团工作,拥有逾30年的企业管理经验,历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乙烯厂副总工程师、投资工程部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芯国际副董事长及执行董事,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曾先后荣获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上海市优秀企业家等称号。刘博士于西安交通大学取得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华东化工学院(现称华东理工大学)取得化学工程系反应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陈山枝博士,55岁,非执行董事
陈山枝博士,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科技委主任。亦任中国电子学会理事、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理事及IEEE Fellow。陈博士拥有近30年从事信息通信技术与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技术与战略管理工作经验。陈博士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498.SH)董事。陈博士分别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邮电部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北京邮电大学取得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
范仁达博士,64岁,独立非执行董事
范仁达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范博士现任东源资本有限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1205.HK)独立非执行董事、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0220.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0563.HK)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1206.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地利集团(1387.HK)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1868.HK)独立非执行董事、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6868.HK)执行董事以及海隆控股有限公司(1623.HK)非执行董事。范博士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为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创始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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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防范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汇与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外汇与利率相关的套期保值工作。
● 交易信息:公司主要通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交叉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产品组合,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信誉良好且与公司有稳定合作关系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汇率与利率风险开展套期保值工作。
● 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计划规模不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套期保值业务有关授信额度或保证金占用规模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的需要确定。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锁定公司日常生产及经营的收入、成本或风险敞口,与自身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和人员专业能力相适应,符合套期保值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仍面临市场、政策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防范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汇汇率与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外汇与利率相关的套期保值工作。
(二)交易规模
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计划规模不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套期保值业务有关授信额度或保证金占用规模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的需要确定。
(三)资金来源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债务融资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四)交易方式
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日元、欧元等;
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交叉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授权及期限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日止,在该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额度。
二、审议程序
2024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所有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业务理论上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流动性风险
市场整体流动性较差的情况下,有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可成交量不足,套期保值交易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公司可通过跟踪市场变化,合理选择交易时机以降低该风险;
2、政策风险
如果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金融市场发生剧烈变动而无法交易。公司可通过实时关注国际与国内政策环境变化,适时调整套期保值策略以降低该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利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信誉良好且与公司有稳定合作关系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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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3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安永华明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孟冬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集成电路、汽车及新材料等制造业和航空、港口、房地产等诸多行业。
项目高级经理及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凡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飞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年报,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曾担任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客户涉及制造业、贸易与零售、化工、医药行业、房地产业等诸多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或《公司条例》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5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同意2024年续聘安永香港及安永华明分别为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核数师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厘定其酬金。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自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