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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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54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即将届满,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选举张会学、曹子君、谢正武、王黎、刘斌、卜基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情况及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9)和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3)。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陈中一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中一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陈中一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55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即将届满,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选举李芳、朱佐宏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譞,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选举情况及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0)、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7)和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3)。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53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9日下午14:00在北京节能大厦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一15:00。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张会学先生。

4.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44),并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52)。

5.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7人,代表股份1,617,254,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3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数1,359,749,8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5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8人,代表股份257,505,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22%。

6. 其他出席或列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具体表决情况见下表: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均同)表决情况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7.《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合计1,357,335,535股已回避表决。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9.《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0.《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1.《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2.《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3.《关于制定〈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4.《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6.《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合计1,357,335,535股已回避表决。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7.《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变更还款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合计1,357,335,535股已回避表决。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8.《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张会学、曹子君、谢正武、王黎、刘斌、卜基田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9.《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2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李芳、朱佐宏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同意将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