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7日、5月8日、5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5%以上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7日、5月8日、5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铁小荣函证回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伊品集团和铁小荣确认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涉及市场热点概念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根据持股5%以上股东伊品集团和铁小荣的回复,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2024年5月7日、5月8日、5月9日),伊品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53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2%;铁小荣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04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3%。自其股份解禁限售上市日(2023年12月6日)以来,伊品集团和铁小荣累计减持31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24-0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5月7日、5月8日、5月9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2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品集团”)持有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03,979,009股,持股比例从13.44%减少至12.28%。铁小荣持有公司130,109,401股,持股比例从8.58%减少至7.83%。
2024年5月9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伊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铁小荣的《关于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达到1%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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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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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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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部分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