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12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2,575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外,其他股票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142,12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364,70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顺延至原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5月19日的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7.00万股,并于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43,400,971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57,870,97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951,062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6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919,909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3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名,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364,70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6.55 %。其中,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222,57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38%;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部分限售股份数量为15,142,12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6.17%。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5月20日(顺延至原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5月19日的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首发限售股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股东达安基因、广州达安、苏州新建元、天堂硅谷正汇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股东宁波道合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战略配售股股东安杰思员工资管计划承诺所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安杰思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5,364,70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6.5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22,575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5,142,129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顺延至原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5月19日的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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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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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