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28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9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5月9日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6,345,608.65元,实收股本为358,631,00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情况是因公司2023年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致。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一方面主动采取各类措施,大力开拓市场,不断提升经营能力,优化服务水平,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并购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优化业务结构,推进主营增长;综合多方面合力,公司今年一季度业绩取得较大增长,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公司下一步将继续做大做强天然气及相关能源业务,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和增长点,发力新能源产业,协同天然气主业与新能源项目,有信心推动业绩增长,尽早实现未分配利润转正,为股东创造可持续回报和长期的投资价值。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29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信瑞通”)提请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2024年4月30日,顶信瑞通持有公司114,761,828股,持股比例为32.00%,扣减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公司的股份后,其持股比例为32.29%。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出并送达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顶信瑞通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非表决事项)。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3、提案1一6、提案9、提案13一14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提案7一8、提案10一12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快件)登记、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7日(9:15一11:45,14:15一17:1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所需证件: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
5、注意事项:
(1)信函(快件)、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7:15。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德龙汇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原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6、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指定邮箱:sz000593@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德龙汇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电话:(028)68539558(董秘办)
联系人:詹培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德龙投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德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 ,9:30一11:30和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德龙汇能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