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上午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05月08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全体董事。公司因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2人现场参会,7人通讯参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林辉先生的提名,同时取消林辉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6项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16.01林辉”。
由于上述子议案的取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在60日内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为保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邓德强先生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应职责,直至公司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异议函
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4年5月17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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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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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消议案原因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林辉先生为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收到独立董事林辉先生转来其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6号),并及时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非因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5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林辉独立董事任职异议的工作函》,经查,林辉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宏图高科2017年至2018年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对林辉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的罚款。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5.5条,上交所认定林辉不符合任职条件等相关要求,依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不得将林辉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林辉先生的提名,同时取消林辉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6项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16.01林辉”。
由于上述子议案的取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在60日内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为保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邓德强先生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应职责,直至公司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公司701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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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2-议案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4年5月10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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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