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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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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2024-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号。

近日,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后续使用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上表所列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含本次公告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

■■

六、备查文件

1、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1,661,891股,占公司总股本14.528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14名,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为6个月。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1,661,8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9.1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529,176.74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编号为XYZH/2023BJAA8B0242的《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92,011,076股增加至573,672,967股。

本次发行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575,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3,672,967股减少至562,097,96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号。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4名,分别为吴晓纯、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健芳、杨岳智、国泰君安证券资管-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君资管3417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陆金学、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盛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14名股东在本次发行时均承诺:“本公司/本人将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本人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约定,自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若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锁定期进行调整,则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也将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1,661,891股,占公司总股本14.528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14名,涉及81个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1: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注2: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出具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光洋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2、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