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行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行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通告。
本次会议提案9.00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提案9.00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提案9.00进行表决,详见本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将受到限制。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岛银行总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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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提案12.00至16.00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表决通过。
2.提案9.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提案9.00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提案9.00进行表决。
3.提案4.00、5.00、6.00、7.00、9.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行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提案6.00、8.00涉及选举多名董事、监事,需逐项表决。其中,提案6.00选举非执行董事5名和执行董事4名、提案8.00选举股东监事1名和外部监事3名,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提案7.00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提案7.00涉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上述议案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等有关公告。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以下汇报: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本行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将按法规规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5.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2)、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方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8:30-11:30,13:30-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现场登记日期或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行。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28楼,邮编:266061。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40066 96588 转 6
传真:0532-85783866
电子邮箱:ir@qdbankchina.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一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948 普通股的投票简称:青银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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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7.00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如提案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七、备查文件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拟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包括赞成、反对、弃权),投票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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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