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2024年5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经济开发区鲁班大道北路1999号腾达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佩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47,509,7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75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22,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25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5,009,7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0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1,209,7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0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6,2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009,7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4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陈佩君先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00,00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陈佩君先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客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36,30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2.0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2.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06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0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2.09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9,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乔营强、敖菁萍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