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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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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8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朱谷佳女士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45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俞娥、陆楠、徐宝春出具的《关于增加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提案函》”),股东俞娥、陆楠、徐宝春提请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审议临时提案《关于罢免陆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朱谷佳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提案函》出具日,股东俞娥、陆楠、徐宝春合计持有公司3.09%的股份,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新增提案外,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

现将增加提案后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世纪财富中心东亚银行大厦18层1810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议案3-1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8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010-85660586)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5月17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皓宸医疗证券部,邮政编码:1320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现场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世纪财富中心东亚银行大厦18层1810室

3、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4、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0-85660586或0432-64602099

邮箱:kangchao@wholeshinemedical.com

联系人:康超、姚恒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俞娥、陆楠、徐宝春《关于增加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2

2、投票简称:皓宸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投票说明:

1、非累积投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 “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