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5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24-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已与其解除解除劳动关系,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0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92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上述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93元/股,上述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93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16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77,490.25万股减至77,467.33万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77,490.25万元减至77,467.33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孙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孙公司Murray Zircon Pty Ltd(以下简称“铭瑞锆业”)的少数股东欣祺(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铭瑞锆业20.72%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佰利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利联香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放弃控股孙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近日,铭瑞锆业已完成了股权转让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澳洲东锆持股比例79.28%,佰利联香港持股比例20.72%,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冯立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220,319,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43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17,002,5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00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3,31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8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16,84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7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13,53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46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3,31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8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400,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1%;反对9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5%;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481%;反对9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472%;弃权80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60%;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3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49%;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04%;弃权80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60%;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3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49%;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04%;弃权80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400,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1%;反对9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5%;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481%;反对9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472%;弃权80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60%;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3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49%;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04%;弃权80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437,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97%;反对88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99%;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653%;反对88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299%;弃权80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699,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89%;反对6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8%;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234%;反对6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8%;弃权800股。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523,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7%;反对79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3%;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5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752%;反对79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48%;弃权0股。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03,48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08%;反对93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8%;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82%;反对93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71%;弃权80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39%;反对93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82%;反对93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71%;弃权80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39%;反对93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6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82%;反对9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718%;弃权0股。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60%;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3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49%;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04%;弃权80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4,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60%;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3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549%;反对93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04%;弃权800股。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8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39%;反对93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7%;弃权8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82%;反对93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71%;弃权800股。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