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4-017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9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9日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与会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4名,公司董事长夏增文先生因身体原因未出席,由董事赵东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豁免《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和会议材料提交时间的要求限制,同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对提交会议的相关议案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东军先生、于胜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参选,同时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临时提案函,提名关大乐先生、孟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关大乐先生、孟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东军先生、于胜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参选,同时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临时提案函,提名关大乐先生、孟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着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的角度,公司董事会拟将相关事项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5项提案“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的第1项子议案“关于选举赵东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第2项子议案“关于选举于胜东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增加第15项提案“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的第1项子议案“关于选举关大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第2项子议案“关于选举孟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
关大乐个人简历:关大乐,男,1972年生人,本科学历,早年曾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近年主要从事公司的创建、投融资、并购重组、上市筹划等工作。
孟鹤个人简历:孟鹤,男,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副高级工程师。曾在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芯片制造部总经理、CEO助理。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4-019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4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盘后,你公司提交披露公告称,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赵东军、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董事兼CEO于胜东在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参选。至此,包括独立董事在内,你公司现任全部5名董事均不参选新一届董事。此外,前期你公司先后公告董事会秘书孙铖因身体原因辞任、董事长夏增文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职。鉴于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异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请你公司及相关方认真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1.前期公告显示,公司从董事长夏增文亲属处得知其因身体原因暂时无法履职,公司董事会推举赵东军代行董事长职责,夏增文未对公司2023年年报确认签字;孙铖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继续在公司从事证券及资本市场相关工作。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获知夏增文无法履职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在此前后是否、能否与其本人取得联系,是否与其本人确认身体状况和履职能力,是否将2023年年报等重要议案送达其本人。如是,详细说明沟通过程,包括时间、地点、通信方式、双方联络人员、具体内容等;如否,请说明前期公告所述夏增文无法履职及原因的具体依据,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2)孙铖辞任董事会秘书后在公司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说明其是否仍在实际履行董事会秘书相关职责,其实际履职情况是否与公告相符。
2.相关公告显示,赵东军自公司上市前即担任董监高职务,于胜东自2015年起先后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其二人放弃参选下一届董事的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关大乐、孟鹤作为董事候选人。
请公司补充披露:(1)赵东军、于胜东放弃参选下一届董事的具体原因,放弃参选后是否仍在公司任职,如是,请分别说明其拟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2)新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完整学历和工作经历,结合其专业技能和任职经历,说明其是否具备董事任职资格、能否实际承担董事相关职责。
3.前期我部向你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说明与相关方大额资金往来的明细并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你公司回复称预计于2023年11月底提供,但经监管多次督促至今仍未提供。你公司近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显示,你公司约14.84亿元支付款项商业实质存疑。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获取银行流水的详细工作进展,包括沟通时间、方式、对象和具体内容等,结合沟通情况说明长期未能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的原因,明确提供的具体时间;(2)公司就明确相关款项的业务实质、实际去向和后续追讨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逐一说明报告期内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事项的具体履职情况。
4.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日常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请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佟成生、李大沛积极履职,结合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意见,认真核查公司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违规情形,结合自身独董职责履行情况就上述问题逐一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公司及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4-01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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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东军先生、于胜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参选,同时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临时提案函,提名关大乐先生、孟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着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的角度,公司董事会拟将相关事项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上海鹏盛持有公司股份214,326,656股,占公司总股本22.32%,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以增加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第15项提案“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的第1项子议案“关于选举赵东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第2项子议案“关于选举于胜东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增加第15项提案“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的第1项子议案“关于选举关大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第2项子议案“关于选举孟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4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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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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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