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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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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4-01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经济开发区科研二路与景观路交叉路口向北150米本公司附属子公司亚新科智能汽车技术(仪征)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2日

至2024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5项、第7~15项议案已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或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社、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6项议案已于2024年5月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社、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0,12~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A股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本公司H股股东之投票事项请参阅公司于H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公司H股股东之出席资格请参阅公司于H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材料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受托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为做好会议筹备,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亲身或其代理人),请于2024年6月7日星期五17:00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地址为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167号)(参会回执详见附件2)。

未能在以上日期前提交参会回执,并不影响符合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 13:00-14:00

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经济开发区科研二路与景观路交叉路口向北150米本公司附属子公司亚新科智能汽车技术(仪征)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371-67891199,17303860364

传 真:0371-67891000

邮 箱:ir@zmj.com

联系人:张易辰、习志朋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450016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3、发送传真、邮件进行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方式,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4、拟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的出席回复时间和方式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参会回执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