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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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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4-046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4:00开始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袁永峰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8人,代表股份685,988,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2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08,761,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4人,代表股份177,226,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1人,代表股份201,069,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23,842,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4人,代表股份177,226,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73%。

2、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公出差,其他董监高均出席本次会议。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张亘律师、万晓宇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521,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32%;反对5,355,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06%;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603,1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14%;反对5,355,1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33%;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3%。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115,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7%;反对7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1%;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96,3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58%;反对7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89%;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3%。

3.00 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115,0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7%;反对7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1%;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96,3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58%;反对7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89%;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3%。

4.00 2023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11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6%;反对762,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2%;弃权1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95,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55%;反对762,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94%;弃权1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

5.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90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984,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6.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1,548,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9796%;反对34,328,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042%;弃权1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630,2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8720%;反对34,328,2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728%;弃权1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2%。

7.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740,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78%;反对16,331,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2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737,9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77%;反对16,331,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00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816,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4%;反对1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900,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2%;反对16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9.00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037,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5%;反对8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3%;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119,1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74%;反对8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73%;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3%。

10.00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01,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4%;反对1,286,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5%;弃权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82,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1%;反对1,286,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98%;弃权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11.00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逐项审议)

11.01 为Dragon Electronix Holdings Inc.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155,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814,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726%;反对35,173,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274%;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96,1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5069%;反对35,173,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931%;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2 为Hong Kong Dongshan Holding Limited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280,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814,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726%;反对35,173,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274%;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96,1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5069%;反对35,173,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931%;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3 为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20,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676,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24%;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476%;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757,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380%;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620%;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4 为Multek Group (Hong Kong) Limited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150,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814,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726%;反对35,173,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274%;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96,1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5069%;反对35,173,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931%;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5 为牧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676,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24%;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476%;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757,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380%;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620%;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6 为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0,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814,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726%;反对35,173,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274%;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96,1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5069%;反对35,173,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931%;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7 为超维微电子(盐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0,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676,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24%;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476%;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757,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380%;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620%;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8 为盐城东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3,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676,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24%;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476%;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757,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380%;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620%;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9 为苏州艾福电子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814,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726%;反对35,173,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274%;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96,1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5069%;反对35,173,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931%;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10 为香港东山精密联合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676,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24%;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476%;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757,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380%;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620%;弃权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11 为苏州诚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808,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717%;反对35,173,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274%;弃权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90,1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5039%;反对35,173,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931%;弃权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11.12 为苏州东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670,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15%;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476%;弃权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751,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350%;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620%;弃权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11.13 为盐城东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670,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515%;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476%;弃权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751,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350%;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620%;弃权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11.14 为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59,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5658%;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4313%;弃权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751,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350%;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620%;弃权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11.15 为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110,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473%;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518%;弃权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751,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350%;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620%;弃权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11.16 为上海复珊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59,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5658%;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4313%;弃权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751,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4350%;反对35,311,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620%;弃权6,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1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819,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4%;反对1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900,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2%;反对16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7%;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1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896,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9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978,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6%;反对9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14.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837,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288%;反对12,150,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918,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571%;反对12,150,4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837,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287%;反对12,150,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7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918,7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570%;反对12,150,6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1、13、15,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7、8、11.14-11.16,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亘、万晓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