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李新华持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天燃气”)股票46,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解除质押后,李新华累计质押数量为0股,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
● 截止本报告日,李新华一致行动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166,488,000股,李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2,557,000股。李新华一致行动人李国喜、李效萱、陈启勇、张先梅、王继光未质押公司股份。李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169,045,000股,占李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54%,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4.40%。
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李新华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李新华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4,676万股的限售流通股解除了质押,并于2024年5月9日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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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华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如存在后续再质押,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止本报告日,实际控制人李新华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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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数量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定期下发的最新股东名册载有的持股数量,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