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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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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7日以邮件、电话及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慧芬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光膜(香港)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公司60.19%股份的股东光膜(香港)有限公司,在2024年5月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5月1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合计持有60.19%股份的股东光膜(香港)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光膜(香港)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5月22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3、议案15-17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及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4、议案15、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尤宁圻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72号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78元,共计募集资金58,650.4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985.2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1.3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33.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61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53,366.00万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52,233.72万元差异系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掩膜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用于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购置部分研发设备及部分检测设备,并利用公司在合肥建设的生产线的部分工艺设备,对平板显示掩膜版以及半导体芯片掩膜版进行产品和技术研发,同时研究将半导体掩膜版技术应用在平板显示掩膜版上的可行性。该项目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等情况,日常闲置资金存放银行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净额109.18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07.31万元,主要系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掩膜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余86.31万元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1万元,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结余总额 107.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完成销户。

特此公告。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1,983.72万元,系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1,996.35万元(其中本金11,983.72万元,利息收入12.63万元)投资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建设项目。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 主生产设备光刻机的实际工时与理论工时之比。

注2: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于2021年5月正式投产,2021年产能利用率为67.82%,2022年产能利用率为83.57%,2023年产能利用率为89.32%,2024年1-3月产能利用率为8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