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债权人公告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与2024年5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郜鹏里、曹聪、李娟、张海波、崔景娜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因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计429,300股(不含已离职部分份额)。因此,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84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29,3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5,225,750股变更为254,696,4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55,225,750元变更为254,696,45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及2024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告规定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10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
联系人:张春城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电话:010-89401156
电子邮箱:securities@andawell.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或传真日为准;
(2)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