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建波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怡丹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的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1议案名称:《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4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5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6议案名称:《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7议案名称:《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5、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6、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议案10、议案11、议案13、议案14、议案1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培元、赵雪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巧香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宁红波先生、李婷婷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巧香,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入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出纳,2009年至今历任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融资会计、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2023年至今任中共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巧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86股。除此之外,刘巧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巧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李建波先生;
2、副董事长:李怡成先生;
3、董事会成员:李建波先生、李怡成先生、郭朝阳先生、李怡丹女士、闫文付先生(独立董事)、黄平先生(独立董事)、杨新涛先生(独立董事)。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宁红波先生;
2、监事会成员:职工代表监事刘巧香女士、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婷婷女士。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情况
1、总裁:李怡成先生
2、副总裁:郭朝阳先生、李怡丹女士、白璞先生
3、财务总监:张景涛女士;
4、董事会秘书:高倜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彭光辉先生;
6、内审负责人:张岩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1次会议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且聘任张景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事先取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董事会秘书高倜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379-67758531
邮箱:ir@jalon.cn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运柏先生、王瞻先生、李光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高培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运柏先生、王瞻先生、李光宇先生、高培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
1、李建波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1月至1998年6月任偃师市东谷硅酸钠厂销售科长;1998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建龙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任建龙有限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任深云龙董事长;2014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健阳科技执行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深云龙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90,000股,通过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340,000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4,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0%。李建波先生、李小红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为夫妻关系。李小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2%。李建波先生与李怡成先生为父子关系、李建波先生与李怡丹女士为父女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李建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怡成先生,199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建龙微纳技术支持部工程师,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任物流部部长助理,2019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任健阳科技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健阳科技执行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洛阳健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24年3月至今任洛阳建龙微纳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怡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怡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波先生为父子关系,李怡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红女士为母子关系,李怡成先生与公司董事李怡丹女士为姐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李怡成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怡丹女士,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建龙有限人企部职员;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任建龙有限财务部主管;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2年7月至今任上海建龙执行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怡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怡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波先生为父女关系,李怡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红女士为母女关系,李怡丹女士与公司副董事长李怡成先生为姐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李怡丹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郭朝阳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1月至2015年4月任建龙有限总经理助理;2012年9月至2019年3月任深云龙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朝阳先生通过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40,000股。郭朝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黄平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8月至2014年4月在洛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任所长;2014年4月至2020年5月在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20年5月至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任经理;2009年5月至2015年12月在洛阳玻璃股份公司(上市代码600876)任独立董事;2009年5月至2018年10月在中国一拖拉机股份公司(上市代码601038)任独立监事;2015年3月至2022年8月在珠海中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码000659)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黄平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6、闫文付先生,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10月-至今在吉林大学化学学院任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文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闫文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闫文付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7、杨新涛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9月-1998年7月在洛阳春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员;1998年7月-2010年4月在开物律师集团(洛阳)事务所任合伙人;2010年4月至今在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21年3月至今在洛阳市律师协会任会长;2022年7月至今在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外部董事;2023年1月至今在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任代表、法制委委员;2023年8月至今在洛阳国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外部董事;2023年12月至今在河南德野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新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新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杨新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8、宁红波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入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今历任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总经理、行政总监、首席行政官助理兼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职,2023年至今任中国共产党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2024年3月至今任洛阳建龙微纳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红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303股,宁红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李婷婷女士,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1月入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市场部内勤,2013年1月至2024年1月历任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和企业管理部职员、人力资源和企业管理部副部长、企管部高级人力专员、企管部副部长,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商务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婷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婷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刘巧香女士,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入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出纳,2009年至今历任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融资会计、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2023年至今任中共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巧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86股。除此之外,刘巧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巧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1、白璞先生,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裁、技术总监,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任正大建龙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0,009股。白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2、张景涛女士,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至2017年3月任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景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8,000股,通过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0,000股。张景涛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3、高倜先生,199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绿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7年入职建龙微纳,曾任投资发展部高级经理,2019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高倜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高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4、彭光辉先生,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税务师。2022年入职建龙微纳任公司证券专员。
彭光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5、张岩先生,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一车间主任、企管部部长、公司运营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内审部部长。
张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849股。张岩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宁红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宁红波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
监事会同意选举宁红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宁红波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