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绪升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主要是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对王谦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建议董事会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王谦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无异议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在股东大会选举王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将同时作成员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发展战略委员会:于江(召集人)、张忠正、任元滨、刘洪安、郝银平、王谦。
2、提名委员会:王谦(召集人)、于江、张忠正、李海霞、郝银平。
3、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李海霞(召集人)、于江、郝银平、王谦。
4、审计委员会:郝银平(召集人)、李海霞、王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谦,男,1971年生,籍贯山东潍坊,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第十一届全国青联委员、山东省青联常委、第十一届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山东商会名誉会长、上海市山东商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山东省钢铁协会副会长,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2008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5年7月至2019年2月,任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9年10月至2023年5月,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21年10月至2023年5月,任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3年10月至今,任海岱嘉会(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3年12月至今,任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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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7.08%股份的股东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4年5月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5月1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7.08%股份的股东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将《关于选举王谦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即将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5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1、6.02、6.03、6.04、6.0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01,关联股东于江、刘洪安、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6.02,关联股东张忠正、于江、任元滨、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6.03,关联股东于江、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6.04,关联股东刘洪安回避表决;议案6.05,关联股东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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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