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7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确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31号)。
2023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43号)。
2023年7月11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披露了《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相关文件。
2023年8月17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并披露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2023年9月12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更新至 2023 年半年度,并披露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及相关文件。
2024年4月26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并披露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二、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考虑近期宏观环境和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结合当前行业变化情况、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资本运作规划调整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确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确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采取适当的融资方式,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7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因董事会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已无需履行审议程序。
综上,董事会决定取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不再就该议案审议、表决。本次取消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上市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5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办公楼8层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