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在公司办公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沈习武先生因无法取得联系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3人,董事陈静波先生、张理威先生、周成玉先生、独立董事杨东升先生、潘维力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接入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杨继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因公司独立董事沈习武先生长期处于无法联系的状态,其本人已缺席一次董事会会议,且未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定其已不具备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同意解除其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杨继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亦将补选杨继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杨继刚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杨继刚先生个人简历:
杨继刚,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2004年至2009年就职于北京锡恩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历任分析师、咨询顾问、市场总监、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至今就职于北京知行韬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总经理、合伙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7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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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陈静波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0.12%股份的股东陈静波,在2024年5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5月1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10.12%股份的股东陈静波先生《关于增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陈静波先生提议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即将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的《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 558 号公司行政楼会 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7日
至2024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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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部、中国证券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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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