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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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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5月13日,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鹿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一交易日起一个月内(即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13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4年6月14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鹿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鹿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鹿山转债”自2023年10月9日(原定开始转股日期2023年9月30日为非交易日,因此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59.08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6月6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鹿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由59.08元/股调整为58.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鹿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9.8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宏观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

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

预期,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一交易日起一个月内(即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13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4年6月14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鹿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鹿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鹿山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3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玲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3日

至2024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2024年2月29日、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议案8、议案10-13

适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和议案3中持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8中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应回避表决;议案9中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会议登记方法。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 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

电话:020-82107339

传真:020-82266247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完成时间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12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广州鹿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上述余额不包含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500万元。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计划利用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工业用地,新建厂房及仓库,预计占用建筑面积为8,200平方米,用于新增5条TOCF光学膜生产线,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253.69万元。“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新增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TOCF)产品年产能150万平方米。截至2024年4月30日,已完成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673.8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597.65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TOCF光学胶膜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种大尺寸的触控面板及显示模组的贴合封装。在“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实施过程中,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等方面发生了变化,教育触摸屏等大尺寸屏幕的需求减少,而折叠与柔性屏手机、新能源汽车等小尺寸显示终端需求大幅度增加,公司现有的TOCF光学膜生产线基本能够满足现有的业务需求。如继续按照原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投入,项目规划与公司业务规模效益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导致出现投入与产出不对等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终止实施“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三)节余募投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计划终止募投项目“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终止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三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三、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情况、原因及继续实施的可行性论证

(一)拟延期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原因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的投资计划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近年来,公司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胶粒出货量和销售收入均保持平稳的增长速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另一募投项目“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已于2023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产能逐步释放,目前能够满足国内现有业务需求。同时,为加快推动全球化布局,满足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胶粒在海外市场发展的需要,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工厂,目前4条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生产线进入安装调试阶段。基于上述原因,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变化与公司现有及拟投产产能情况,公司主动放缓“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整体投资进度,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进行延期。

(三)拟延期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项目是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同步规划的建设项目。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具有粘接效率高、环保性能优良、运输仓储方便等特点,使其具备极其丰富的下游应用领域。通过配方设计和工艺调配,可实现功能性热聚烯烃热熔胶多种加工性能,除了高强度粘接功能外,还可实现复合材料的防腐性、阻燃性、阻隔性、耐热耐候性等功能,可满足下游多种行业的产品需求。

公司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主要产品包括复合建材热熔胶、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高阻隔包装热熔胶,多种产品已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其中复合建材热熔胶产品已应用于国内外多个大型工程,并应用于中国高铁列车车厢制造,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覆盖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宝钢股份、华菱集团、金洲管道等下游知名客户,产品已应用于西气东输工程、中亚天然气管道、沙特输水工程等多个国内外重大工程项目,在该细分市场占据竞争优势,并在国际市场上与国外知名厂商直接竞争;高阻隔包装热熔胶产品主要与三井化学、陶氏化学等国际巨头竞争,销售规模增速较快。此外,公司持续关注新材料领域的市场需求,不断开拓新的市场应用领域。“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近年来,公司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产品产量、销量呈现稳定增长趋势,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产能增长需求较高,上述扩产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预计收益

本次项目延期对该募投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3、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为有序推进“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建设相关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同时,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管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序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供求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金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值产生偏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鹿山新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鹿山新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人对鹿山新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3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汪加胜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