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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公告

2024-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由于基金投资运作需要,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5月15日起,调整广发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0950,场内简称:上证广发,扩位证券简称:上证50ETF指数,以下简称“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一、调整内容

自2024年5月15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90万份调整为75万份。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投资者持有份额小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可在二级市场卖出。

2.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次调整方案涉及的相关内容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修改。

4.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

(2)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并办理葛长伟先生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商事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孙树明先生在董事长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卓越贡献深表感谢!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